第335章發現陵墓[第2頁/共2頁]
喬峰將繩索綁在本身的肋下,深吸一口氣,跳了下去,繩索一點點的往降落,這口井還挺深的。
“汪!汪!汪!”
有甚麼體例將傷害降到最低呢?我俄然想起在水城時和九叔的談的話,他曾經想要用用陰暗的手腕,將王繁華殺死,當時我奉告他,實在有更好的體例對於王繁華,那就是讓法律來審判他。
我內心一動,難不成是墓室?
難不成這狗狗有發明?我湊疇昔一看,水窪裡的水非常渾濁,但不斷的有氣泡冒出,莫非是水窪上麵有泉眼?
水坑上麵有口井?這可真是奇特了,更奇特的是,這井竟然不像坑底彆的兩個泉眼一樣,往上冒水。
將抽水設備連接上電機,再往點擊裡灌滿柴油,用力一拉打火繩,電機噴了兩口黑煙,立馬運轉了起來。
遵循我們帶的柴油量,電機還能撐兩個小時,如此一來,不能全數人都下去了,得有人去運柴油。
牛瘦子效力還挺高,喊著牛哥出門了一趟,再返來時,就用小皮卡拉來了抽水設備,統統籌辦伏貼,第二天一大早,我們就解纜了。
就算他想要出國,全中原的機場、船埠都過不去,隻能用偷渡的體例分開,可謂是狼狽至極。
究竟證明,我的體例是精確的,現在的王繁華,已經成為了國度A級通緝犯,隻要他不出國,在哪都是過街老鼠,被抓住隻是遲早的事情。
比來這些年來,國度對當代文物的庇護,逐步正視起來,一旦發明當代大墓,第一時候會庇護起來。
回到坑上,劉三魁找出放水包,挑了很多東西,一股腦的都塞了出來。
我笑著解釋:牛哥,你健忘那塊陶土碎片了嗎?既然是墓,還是個將軍墓,定然會有陪葬品,咱隻要能找到一件,天然便能夠證瞭然。
這事兒得好好考慮,我們回到了牛瘦子的家中,當真籌議了一番。實在我並不主張下去,就算有劉三魁這個熟行在,也實在是太傷害了。
我想通了,此次下墓,我們仍舊能借用法律的力量。在中原國的法律中,統統出土的文物都屬於國度,盜墓乃是違法犯法。
五代十國的墓,非常罕見,一旦我們能夠證明水坑下的墓穴,乃五代十國期間的將軍墓,國度會當即派人庇護起來,如此一來,黑鴉就算故意,也難以動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