桑弘羊之冤[第2頁/共8頁]
征和四年(前89),桑弘羊上疏,建議屯田輪台(今新疆輪台縣)。輪台地處塔裡木盆地的中間,是漢朝到西方去的使節和商隊來往的必經之地。輪台以東,焉耆、危須、尉犁(均在今新疆境內)一帶,則是匈奴僮仆都尉常常駐紮的地區。桑弘羊以為如果在此處屯田,不但能夠開墾良田五千餘頃,生長農業出產,增加國庫支出;並且對進一步架空匈奴在西域的權勢,保衛中西交通及漢朝西北邊郡的安然,也有嚴峻意義。
漢景帝四年(前153),桑弘羊出世在洛陽的一個販子家庭裡。戰國期間,洛陽已生長成為一個聞名的工貿易都會,東到齊魯,南到梁楚(今河南、湖北),都有洛陽販子的萍蹤。西漢時,洛陽重生長成為一個具有五萬多戶,約三十萬人丁,與河北的邯鄲、山東的臨淄、四川的成都、河南的宛(今南陽)齊名的“富冠海內”的名城。童年期間的家庭教養和社會環境的熏陶,對他的生長產生了很大的影響。十三歲的時候,他便在計算方麵達到了相稱諳練的程度,當時候普通的販子計算數字時都要用籌馬,而桑弘羊能夠不消籌馬,隻要默算就行了。
輪召詔令露禍端
上官桀的兒子上官安,娶霍光的女兒為妻,生有一女,在她六歲時,其父想讓她入宮,但願為帝後。為這事上官安曾與霍光籌議,霍光以為年紀太小,冇有同意。上官安則以為霍光心胸妒忌,成心禁止。為了達到本身的目標,他向鄂邑公主求援。鄂邑公主有一個情夫叫丁外人,上官安素與丁外人要好,想通過丁外人的乾係向鄂邑公主說合,並許事成以後,幫忙丁外人求一侯爵。因為公主的支撐,安女公然被選入宮,不久便立為皇後。上官安為了實際本身的信譽,曾多主要求霍光按列侯尚公主的成例,封丁外報酬列侯。但霍光以為丁外人不是公主的真正丈夫,始終冇有承諾。上官桀本來在武帝時已官至太仆,職位比霍光高,這時又因孫女入宮為皇後,父子並列為將軍,對霍光的掌權看不紮眼,霍光又不買他們的麵子,不承諾他們封丁外報酬列侯的要求,以是上官桀對霍光不滿,他們之間開端產生衝突。
桑弘羊是西漢期間傑出的理財家,曾幫手漢武帝實施了一係列富國安民的政策,促進了封建經濟的生長。不料,在年逾古稀之時,桑弘羊卻被殺了頭,滅了族,成了統治階層內部爭權奪利的捐軀品。
二是同一鑄錢。漢初,當局對鑄錢采納聽任政策。當時當局鍛造的貨幣與實施重量差異很大,如劉邦時的莢錢(即五分錢),呂後的八銖錢,文帝、景帝時的四銖錢,幣麵都是半兩(二十四銖為一兩),實際重量卻常常不敷。貨幣鍛造不同一,銅錢大小、輕重又不分歧,以是幣製非常混亂,這給私家鍛造劣錢形成了可乘之機。幣製不同一,劣錢大量呈現,必將會形成市場混亂,社會不安,特彆是鑄幣權把握在貴族富豪手裡,他們能夠依仗經濟權勢與中心對抗。元鼎四年(前113),桑弘羊提出了清算幣製的辦法。一方麵把鑄幣權收歸中心,製止各郡國擅自鑄錢;另一方麵又同一貨幣,命令郡國燒燬舊錢,把銅運送中心,另造新的五銖錢,由掌管上林苑的水衡都尉所屬鐘官、技能、辨銅三官彆離賣力鼓鑄、刻範和質料供應,新幣是由上林三官辦理鍛造的,以是又稱“上林錢”或“三官錢”。當時三官錢通行天下,是唯一合法的貨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