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則天是否是淫婦[第1頁/共6頁]
武則天確切前後嫁給李世民、李治父子二人,但是,這就是淫蕩的**行動嗎?會商任何汗青題目,都不能離開當時的背景。這類事情呈現在唐朝,特彆是初唐,是無可指責與貶損的。如果考慮其種族和文明、風俗、品德等方麵的身分,這類征象是不難瞭解的。
先人對其這方麵的指責並非平空假造,且看當時駱賓王的《討武氏檄》:
久視元年(700)蒲月,“太後使洪州僧胡超合長生藥,三年而成,所費钜萬。太後服之,疾小瘳”。
唐高宗李治於永淳二年(683)十仲春歸天,這年武則天59歲。從史乘記錄看,薛懷義在垂拱元年(685)被武則天所幸,這年她61歲。這類年齡的老太太是否另有暢旺的**,很值得思疑。通天二年張氏兄弟進宮,武則天時年73歲。朱敬則上那道勸止美少年入宮奏疏時,她已78歲。七八十歲的老嫗可否做出“淫穢”之事,以心機學的知識判定,這類能夠性微乎其微。因此鑒定野史中的這些記錄多係誇大其辭,乃至有汙損成分,不成儘信。
這句話的意義是:武氏登上皇後之位,穿上飾有五色雉和長尾雉的號衣,使我的君主落入倒置倫常的“淫罪”。句中的“”是母鹿,“聚”是說很多頭公鹿共有一頭母鹿。是指武媚以太宗妃妾而成為高宗的皇後,使高宗陷於禽獸之行。從大要看來,駱賓王說的這也是究竟。武媚14歲入宮,以“秀士”的身份奉養太宗,時候長達9年。固然“秀士”的職位不高,但有妃妾名分,以這類名分再做高宗皇後,使父子兩人前後占有一個女人,其行與禽獸無異,這就是“陷吾君於聚”了。
從以上闡發來看,駱賓王《討武氏檄》指責武則天為“淫婦”的質料都不敷過硬,因為人們都很清楚,這是政治鬥爭中的鼓吹需求,是借這類人所共知的質料,將武則天置於言論、道義上的被告職位,是一種崩潰對方精力的心機戰術,不免帶有人身進犯的成分。以是,僅憑這兩條質料而說武則天為“淫婦”,明顯難以令人佩服。
薛懷義,京兆縣(今西安市戶縣)人,本姓馮,名小寶,以做小買賣為業。此人偉形神,有體力,是出眾的美女人。他在洛陽時,偶爾被高祖天子女兒令媛公主發明,便對武則天說:“小寶有非常材用,能夠近侍。”武則天當即傳命召見,一試公然非常對勁。為了便利他出入禁中,命其剃度為僧。同時,晉升他的家世,與女兒承平公主的丈夫薛紹合族,改姓為薛,名為懷義,要求半子薛紹以父禮待之。“諸武朝貴,蒲伏禮謁,人間呼為薛師”,一時恩寵非常。連他乘騎的馬匹也由宮中供應,並派專門官員服侍。薛懷義既為和尚,總要有個頭銜,遂要求當洛陽白馬寺主持,武則天禦批照準。不但薛懷義為所欲為,其部屬也恃寵狂蹶,冇法無天。禦史馮思勖上疏彈劾,薛懷義在半路將其反對,差一點把他打死。武則天裝聾作啞,公開包庇這個男寵。不久,又讓薛懷義批示數萬人製作明堂,完工後他因功被封威衛大將軍、梁國公。
武則天本名照,稱帝後自名為。幷州文水(今山西文水東)人。生於唐武德七年(624),其父軍人原是木料販子,後從李淵起兵,被封應國公。她因為“美容止”被選入宮。“則天”是她身後追加的尊號,全稱是“則天順聖皇後”,先人多以武則天稱之。在她在朝期內,構成強有力的中心集權,社會安寧,經濟繁華,文明發財,人才暢旺,邊陲安定,交際活潑,各族群眾友愛相處。能夠說,她的統治期間上承“貞觀之治”,下啟“開元亂世”,對唐朝社會的進步生長做出了嚴峻進獻。汗青功勞,昭昭於世。但是,在很長的汗青期間內,武則天遭到的非議要比歌頌多很多,此中被進犯得最多的罪過是“荒淫”,武則天因此也成了汗青上很馳名的“淫婦”。多少年來,有人津津樂道於這個話題,乃至給她編造出一套套怪誕不經的故事。特彆是《快意君傳》、《濃情稱心史》等色情小說的遍及傳播,使武則天的“淫行”流佈四海,儘人皆知,把她放到了一個非常尷尬和無法的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