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一下最近的感想。[第1頁/共2頁]
讀者親們能夠都曉得“女子十歲以上,不成使出中門;男人十歲以上,不成使入中門”,有些小說中將它視為當代的“社會端方”,實在不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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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了這麼多,我毫不是要表白本身要另辟門路,寫個分歧樣的宅鬥文,我冇有這個設法,也冇有這類才氣。
《亂世芳華》,我對它的定位是帶著玄學金手指的宅鬥文。
行文至今,有些內心話想跟姐妹們分享。
在紅樓夢第四十九回開端,一群姊妹們在一起玩,俄然仆婦來講,“家裡來了很多親戚”,大師都去王夫人的上房認親。
普通舉這類大師庭端方上的例子,用紅樓夢比較有壓服力,那麼就說個紅樓夢裡的。
那麼,我們先說下“端方”。端方、律法,都是統治者用來束縛百姓的東西。在君權、父權軌製的當代,君主、父親打殺後代,都是不犯法的,何況踢兩腳?
先說說妾室的職位。
恰是因為它作為一個淺顯諫臣的家訓而儲存下來,申明這個“端方”,在當時社會是新奇事,並不是全社會商定俗成的。
第三,說下陸其鈞腳踢嫡女。
隻要跟你身份劃一,或者比你低等的人,你纔有資格講端方、*律。跟權勢絕對超出在你之上的人,去談端方,我感覺是無用的。
至於女眷跟親戚朋友家的外男能不能會麵,臨時我還冇有查到詳細質料說“不能”的,那麼我從就舉個“能”的例子。
宅鬥文裡,女主餬口的家庭、社會等各種“端方”,大師耳熟能詳。
紅樓夢第七十五回中,中秋節,“賈珍煮了一口豬,燒了一腔羊......褥設芙蓉,帶領老婆姬妾......賈珍因要行令,尤氏便叫佩鳳等四小我也都退席......”
以是,那些我感覺不公道的“當代端方”,我不再遵循了。姐妹們今後看到那裡的章節,和你的設法有入出,能夠留言奉告我,我闡發給你聽,對錯我們再議。
恰是因為大師都很熟諳,以是我收到一些定見的時候,很忐忑不安,怕大師對這本書落空信心,故而我很想一一跟大師解釋。
這裡,寶玉一向在內院,底子冇出去,可見他是在王夫人那邊見到了薛寶釵的堂弟薛蝌,還讓他的丫環們去看。
說一下比來的感觸。
以明朝為例子,妾室的確一向都是奴,哪怕她兒子做了官亦然。在明朝婦女封誥之製中,確有明文規定:“國朝定製,母止封兩人,即嫡母與繼母。如果生母為妾,則無得封誥之例”,這是明朝特有的,“在唐、宋兩代,均無此製”。
既然薛蝌在王夫人上房,那麼一起來的邢夫人的兄長、王熙鳳的兄長王仁,必定也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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彆的再彌補一個,“哥哥”這個疊詞,呈現在古言裡,大師會不會感覺很當代化,有點違和?不過,《水滸傳》裡都是這麼叫的。
由此能夠推斷,親戚朋友家的男人,獲得了仆人家的答應,進入人家裡,不是甚麼大不韙。
以是,陸其鈞是個渣父親,但是他的行動,冇甚麼端方不端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