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40章 誰能證明[第2頁/共2頁]
見聞人臻出去,熊士順也隻是淡淡的點了下頭,然後表示他坐下來,接著才說。
“我能說的已經說完了,彆的的去問公安局的辦案職員或者當事人,而我不是當事人。”
“這個題目,我感覺你應當去問公安局窺伺案子的人,而不是問我,OK。”
“起首,程芸兒蜜斯不是我的前女友,她向來都不是我的女朋友,”
“我是真不曉得這枚戒指是如何到程芸兒手上的,估計,要她本身本人才曉得了。”
熊士順又問。
熊士順拿了紙筆,這纔開了灌音機,然後遵循案列發問。
“濱城西區看管所前晚值班的事情職員,另有濱城西區病院前晚急診科值班的大夫和護士,以及我的老婆,我家小區的保安以及小區的監控能夠證明我前晚歸去的時候。”
“熟諳,這是我跟老婆的戒指,應當是婚戒,戒子內側的確刻了我的名字。”
“聞人總裁......”
“聞人總裁,你是不是感覺程芸兒蜜斯毛病了你的家庭,以是要對她下毒手?”
熊士順對聞人臻的說辭持思疑態度。
熊士順俄然把一枚用透明塑料袋裝著的戒指放辦公桌前,然後淡淡的道:
“我說的是,誰能證明戒指是你老婆丟掉的?而不是你前晚為了姦殺程芸兒哄她高興給她戴上的?”
聞人臻點頭,照實的答覆。
聞人臻又說。
“可這枚戒指在程芸兒的知名指上戴著。”
“前年,我孩子在春城失落,我跟老婆在春城吵架,當時我老婆情感失控,把手上的戒指取下來拋棄了。”
聞人臻看著麵前這些記者,眉頭微微皺了下,隨即淡淡的道。
“感謝!”
“好的,冇題目。”
“這個如何解釋?”
有記者又問。
“程芸兒的母親是我母親的堂妹,應算是表兄妹乾係。”
聞人臻說完這些,在阿奇的幫忙下,回身就朝公安局大門走去。
“那麼,叨教你熟諳受害人程芸兒嗎?”
“誰能證明?”
那人持續不罷休的詰問著,話筒舉到聞人臻的嘴邊,必然要他說清楚。
“聞人總裁,叨教前晚案發時你在銀沙海濱公園嗎?”
熊士順聽了他的答覆後,沉默了好一會兒才又開口問:
“其次,我在南非隻見到我的老婆,冇見到程芸兒蜜斯。”
聞人臻淡定而又安閒的道。
熊士順又問。
“是,”聞人臻非常必定的答覆。
“聞人總裁,請你解釋一下你的行動。”
“聞人先生,你看看這枚戒你熟諳嗎?戒指的內裡刻了一個臻字。”
聞人臻點頭表示明白。
聞人臻又答。
“聞人總裁,出了這麼大的事情,你不籌算解釋一下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