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後記[第3頁/共6頁]
實在的女主固然獲得了幸運,也獲得了平淡,她多年的支出和忍耐(男的一向尋花問柳),終究冇獲得甚麼賠償。
男主從19歲起交過量個女友,但是據他媽說,他讀中學就開端帶女孩回家了,除了牢固的女友外,他還到處沾花惹草,享用色-情辦事必定也是有的,總之,他私餬口夠亂。在他來往的統統女孩中,前未婚妻是此中最標緻,最無能的一個,名校畢業,有一份非常好的事情,家庭前提也不錯,中產家庭的獨生女。
婚後,男的持續在北京做買賣,北京和故鄉兩端跑,一個月起碼來回兩趟,女孩回老野生胎待產(男的在北京有屋子,有鐘點工,實在女的在北京待產完整何嘗不成。我感覺人措置題目的體例真的很能表現一小我的脾氣特性),婆婆專門雇了個保母服侍有身的兒媳婦,女孩的媽也住了出去。但是公婆的彆墅分開媳婦的屋子間隔很遠,實際上,應當冇甚麼膠葛纔對,但是不久女孩就跟公婆鬨得水火不相容。
男的再三要求老婆辭職,來由是事情太忙,不敷顧家,實在是受不了老婆比他掙很多,感覺本身冇麵子。女的為了家庭(兩人有孩子),還真辭職了(腦殘),另找了個辦公室的事情,很安逸,現在女的月薪不到3000,男的月入5000。在目前的北京,這家庭支出實在不咋的。男的倒是對勁了,每天在家裡擺大爺的譜,一副百口經濟支柱的摸樣。
再說女孩仳離後,不久又跟大學同窗分離了,因為真仳離後,就不是出軌偷情了,乾係就要進入本色性階段,男方父母對這麼個冇甚麼前提,又生過孩子的女人一點不感冒,勒令兒子不要跟她來往。女的也嫌男方家庭前提太差,太窮,不能讓她過少奶奶的餬口,消耗慣了後,布衣的餬口實在令人難以忍耐,因而兩人不到一個月就分了。
3.男主為了各方麵前提遠不如女主的女配出軌丟棄了女主,女配前提越差,讀者越氣憤,實在文中女配的前提已經美化了,實在的女配比文中的女配前提還要差,實在的事件中男主不但叛變還實在的結婚了。
最後綱領內裡隻要一個男主(徐洪森)和一個女主(林蓉),最後的綱領是完整寫實的,男主碰到女配(趙楚)後閃婚閃離,再去找前未婚妻,未婚妻已婚,嫁給了一個跟她前提相稱的中產的男人――這是實在的故事的結局。
女孩返來後要死要活,要跟前夫複婚(暈死)。當時兩小我仳離不到三個月,女孩為了複婚吊頸,跳河,吞安眠藥無所不為,男方果斷回絕。
女孩婚後每天在網上曬富,表示近似趙楚在文中的表示,但是趙楚比她表示普通,阿誰女孩有嚴峻的被毒害逼迫症,每天一麵曬富(朋友背後批評她:俄然一起登天後,今後一覽眾山小),一麵到處訴說本身婚前人生的遭受,彷彿她疇昔熟諳的每一小我都對她有詭計,都想害她,打劫她,棍騙她,特彆是想騙她錢,固然她婚前不過2000多一月,每月父母還要伸手問她要。
兩人熟諳不到半年,就結婚了,結婚時女孩已經有身幾個月了,說奉子結婚也能夠說,但是男的前女友中也有人有身過,結局是給錢打胎了事,以是我小我以為,有身固然加快了婚姻,但是男的結婚並不但是因為女孩有身,他當時確切是喜好這個女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