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解密檔案看蘇聯建國早期的腐敗狀況(轉)[第1頁/共3頁]
1、從中心到處所建立與貪汙納賄鬥爭的構造
與此同時,從中心到處所建立了同舞弊行動鬥爭的專門委員會:1922年在中心建立了從屬於勞動與國防委員會(CTO)的與舞弊行動鬥爭的中心委員會,在國度建立了從屬於群眾委員部的部分委員會,在省裡建立處所的――省的委員會。
也有的操縱權柄“曲線謀私”,在為家人取利的根本上滿足一己私利。1924年在俄共(布)第十三次代表大會上,中心監察委員會和工農查察院主席古比雪夫列舉了一係列舞弊的行動。此中之一是“產業銀行事件”。即銀行的領袖克拉斯諾謝科夫用國度的資金締造前提,讓本身的兄弟發財,而本身過著放蕩的餬口。
因為貪汙是辦理者最遍及的職務舞弊行動之一,1918年5月8日群眾委員會通過了關於懲辦納賄和賄賂者的法律,規定對納賄和賄賂者在很多於5年期間剝奪其自在並停止強迫勞動。
俄共起首采納了黨內懲辦的情勢,遏止舞弊行動的伸展。比方,1923年11月5日,中心監察委員會和工農查察院主席古比雪夫在《致蘇維埃與經濟構造帶領人》的信中,針對超額交通開支的題目,提出了下述辦法:當即減少操縱汽車出行;製止操縱汽車辦理私事;對冇有采納辦法最大限度地減少汽車的統統黨員、構造和企業帶領人究查黨紀的任務。
對冒犯法律的腐蝕分子,俄共(布)采納了法律的製裁。
2、黨內懲辦
俄共黨的最高監察構造――“中心監察委員會”和蘇維埃的國度監察構造――“工農查察院”成為停止鬥爭的帶領構造。1921年3月黨的第十次代表大會決定建立中心監察委員會,規定中心監察委員會的任務之一,是“同侵入黨內的官僚主義和升官發財思惟,翅膀員濫用本身在黨內和蘇維埃中的權柄的行動……作鬥爭”。
合作社是盜用公款最嚴峻的處所。1925年11月30日停止了關於這個題目的專門集會,表露了下述數字:在農業合作社基層網中,辦理委員會成員的47.8%~71.2%參與盜取公款或盜用公款。該集會還表露,按照法律群眾委員會具有的數字(42個省和自治州),在法庭審理中觸及各種情勢合作社的案件共10387件,此中基層網事情者8833件,省和州構造767件,在涉案者中,有1708小我是俄共(布)黨員,291人是俄羅斯共產主義青年團成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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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貪汙與盜用公款
對於監察委員會的決定,本級的委員會必須履行,而不得加以撤消;
監察委員會與黨委會平行地利用權柄,並向本級代表集會和代表大會陳述事情;
華侈公款還產生在吃、住、玩等諸方麵。1923年10月,俄共(布)中心委員會發給州委會和省委會《關於同華侈做鬥爭》的佈告信,列舉了“個彆賣力人的”華侈行動,包含“帶跑馬私家出行,玩跑馬”、“賣力人住的室第裝修得過於豪華”、“去餐館破鈔了過大的開支”、“玩打賭(跑馬賭、羅托賭、紙牌賭,等等)”。
起首是“交通開支龐大”。按照俄羅斯聯邦國度政治社會史檔案館解密檔案的記錄:1923年11月5日,中心監察委員會與工農查察院主席B.B.古比雪夫在《致蘇維埃與經濟構造帶領人》的檔案中指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