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一四五章 我真太他媽急智了!(三更,一更到)[第1頁/共3頁]
“感謝你,傑克,你幫了我一個大忙了,”林鴻飛立即舉一反三,“有冇有這麼一種能夠,我們改裝的飛機出售給了第三國度的某個客戶,然後美國的某個公司又從第三國度的這個客戶當中采辦返來了這架飛機……”
“誰說不是呢,該死的美國當局!”這位傑克先生跟著罵了一句,“但是林先生,我傳聞您已經在美國扶植了一家飛機出產工廠?如果您的飛機籌辦在美國市場發賣,那我小我還是建議您做faa的適航證申請事情,這對您開辟外洋市場也有很大的幫忙。”
“甚麼題目?”林鴻飛的眉頭皺的更加的緊了,他有種感受:彷彿這個小題目纔是最要命的題目。
“彷彿是甚麼適航證的題目。”曹軍的語氣有些鎮靜,他但是曉得公司為了改裝這幾架飛機花了多少錢,如果拿不到適航證,是不是就不能飛?那可就成了大費事了!
林鴻飛也有這類設法:我真太他媽急智了!
“必然要如許嗎?”林鴻飛皺了皺眉頭:如何在本身的影象當中,彷彿也有不是這類標準設想的飛機也一樣拿到了faa的適航證。
“感謝你,傑克,我曉得該如何做了。”這位傑克狀師固然將這家飛機出產工廠出產的安―14和安―24飛機當作了正在改裝的圖―134和伊爾―62飛機,但林鴻飛仍然要感激他,畢竟,這傢夥給本身提出來的建議很中肯,“但是我想要曉得,是不是如果我不申請適航證,我的飛機就冇體例在美國空域內飛翔了?當初蘇聯崩潰之前,美國和蘇聯兩個國度的民航客機,是如安在相互國度的空域內飛翔的?”
請重視這個但是!
ps:兄弟們,不美意義,上午有點急事出去了,發的時候有點晚,但還是是半夜(未完待續。。)
“恐怕是如許的,林先生。? ”電話的那頭,這位美國航空方麵的法律專家的語氣聽起來很遺憾,但是不是真的遺憾……鬼纔信呢,“不但是您的飛機,連您飛機上的發動機、航電體係都要遵循美國聯邦航空條例第25部:運輸類飛機適航標準(far-25)為標準設想的才氣夠申請適航證。”
“出事了,出了甚麼事?”林鴻飛還沉浸在方纔擺平這件大費事的高興中,聞言,眉頭頓時一皺:如何一天到晚的費事?
適航證……林鴻飛拍拍額頭:靠!老子如何把這麼首要的事情都給健忘了?!
簡樸的說,就是如果蘇聯人以及其他任何一個有圖―134或者伊爾―62飛機的國度需求包機飛往美國,需求起首向美國聯邦航空局以及相乾部分提出出境申請,申明本身包機的出境時候、目標地以及來美國的目標,在這以後,民航總局會按照其他部分的考覈成果做出本身的決定……凡是他們不會回絕,並且考覈時候普通都不會超越一個禮拜……就會批準這架包機的出境申請,然後給你一條臨時指定的航路,到時候你便能夠乘坐這架包機進入美國境內了,前提是你要在指定的時候、遵循指定的航路、在指定的高度、以指定的速率飛翔,最後降落在指定的美國機場。
但是也僅限於此了,如果圖―134和伊爾―62如許的、包含統統冇有獲得美百姓航總局(faa)適航證的飛機,一概不得在美國停止貿易化運營。
刹時,他就認識到了一件事:本身他媽&的被該死的美國改裝公司給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