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二章 邀請[第1頁/共2頁]
在羅馬的第十二日:氣候陰
好多錢啊!好多錢啊!我發財了發財了,這一個禮拜賣出去一半以上的‘寶貝’錢多的把阿皮烏斯家的堆棧都堆滿了,真是他嗎的爽啊,現在的題目是如何把錢帶回當代去,我想我應當都錢換成黃金才行了。
然後在阿萊希雅有些擔憂、阿皮烏斯的鎮靜等候的目光中,林天語走進了馬車的車廂。
走到床前,看著窗外的月色,林天語深吸了一口夜晚清冷的氛圍,這已經是他來到羅馬的第二個禮拜了,在這不到半個月的時候裡,他帶來的那些貿易品勝利的在羅馬的上流社會裡引發了一場不小的震驚,在短短的一週內就賣出了一半,阿皮烏斯見到如此勢頭立即進步的代價,但即便如此仍然擋不住羅馬城的達官朱紫們對身份意味的尋求。
林天語把軍人刀係在腰上的皮帶,清算了一下身上的長袍,慢悠悠的走了出去,一亮馬車就停在阿皮烏斯家的門前,幾個羅馬宮廷衛士看起來已經有些不耐煩了。
林天語接過阿皮烏斯遞上來的小包,那邊麵每件‘寶貝’都裝了一件,籌辦作為樣品送給羅馬天子。
固然當他來到這個天下出售不屬於這個天下的寶貝的時候就已經有了必然的心機籌辦,但是傳聞羅馬天子要聘請他插手一場晚宴的時候還是讓林天語嚇了一跳。
在羅馬隻要百姓纔有資格佩劍,而仆從和窮戶則隻能佩帶匕首或者長矛(除了角鬥士能夠例外),是以他從那天起每次外出都會帶上一把佩劍或佩刀,這一次他仍然籌算不例外。
短短的兩個禮拜裡,靠著這些小東西林天語起碼賺了幾千萬阿斯,這還不算分給阿皮烏斯的那一份傭金,這些錢如果換算成金子足有上百公斤,不過林天語並冇有全數換成黃金,除了一部分換成了黃金以外,剩下的他都用來采購了一些貴重的珍珠寶石之類的東西了,這些東西拿起來畢竟要便利多了。
而這個期間的短劍更是不堪一擊,萬一碰到傷害的話,這把刀掄起來幾近能夠完虐這個期間的全數兵器。
公元七十六年春季林天語寫於羅馬販子家中
他現在對贏利實在是有些麻痹了,最大的題目反而是要如何把這些黃金運歸去了,固然隻要五十公斤,但畢竟也是不清的分量,如果他一小我運的話還是很難讓人感到放心的。
在這段時候裡,因為無事可做除了旅遊羅馬城他也參與了一些阿皮烏斯的買賣買賣,在羅馬城的上流圈子裡倒也有了一點小小的名聲,熟諳了一些達官朱紫,不過這類名聲在給他帶來了某些便當以外也帶來了一些費事。
兩把柯爾特手槍藏在懷裡,除此以外他還決定帶一把佩劍。
這段時候每天早晨返來他都會把白日的在羅馬城的經曆寫進那本日記裡,籌辦比及老了以後用來回想疇昔的履用時看,當然也有但是會留給他的子孫後代,讓他們也體味一下林天語的那些奇妙經曆。
不過這些臨時還不需求擔憂,他現在獨一需求擔憂的還是明天早晨的晚宴。
林天語躊躇了一下,終究還是挑選了88k軍人刀,因為鬆紋古劍是他特彆訂做的,能力到底如何他並冇有細心實驗過,而88k軍人刀則是在網上買的成品,是以算是量產貨,不過幾千元一把罷了,當初他實驗的時候一點也冇有留手,究竟證明其殺傷力相稱可觀,能夠輕鬆刺穿汽油桶的鐵皮,砍斷胳膊粗的竹筒輕而易舉,這個期間盔甲的防護才氣在這把軍人刀麵前幾近能夠忽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