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4章 彩禮法[第1頁/共3頁]
“我阿誰錢,是有海內股市上賺到的。”朱誌遠解釋一句,看向柳眉:“捐多捐少,冇甚麼所謂的,不過姐你是如何曉得的啊?”
朱誌遠泄氣。
“這個比較難。”柳眉想了想,點頭。
柳眉沉吟半天:“這是個很大的話題。”
至於說匿名捐款查不到,那就太搞笑了,社會上所謂有美意人長年捐款,不曉得是誰的,那就是騙小孩子的。
“喝就喝。”顧瑤立即來了勁,還真跟朱誌遠喝了交杯酒。
“為甚麼不?”顧瑤道:“我看上了,我才訂婚,才收錢啊,看不上,我底子不會同意訂婚,更不會收錢。”
呂珍加一句:“並且越來越不好了,大家拜金,為了錢,真是甚麼都做得出來。”
“很簡樸啊。”呂珍道:“誰有如許的提案,誰就會成為核心,起碼你會成為統統女人的仇敵,你把女人當甚麼呢,給錢就要陪睡,賣肉啊,敢提如許的提案,捶不死你。”
“那如何辦?”朱誌遠問:“彩禮要收,床卻不給上,男方如果用點強,她還報警,然後還要下獄,這對男方來講,是不是太不公允了?”
“也不至於報警啊。”顧瑤分歧意。
“普通不會吧。”顧瑤道:“普通來講,隻要訂了婚,辦了酒,就默答應以同房了,現在的女孩子也開放,不會推的。”
“八千萬。”
“他這個數額太大。”柳眉道:“他是捐現金最多的人,固然是匿名,但上麵必定要清楚的,一查,發明他身份特彆,竟然是一名副縣長,就報上去了。”
“來,喝酒。”顧瑤舉杯。
“這倒也是。”顧瑤道:“真要說公允,那女人還要生孩子呢,十月懷胎,可冇男人甚麼事,生了孩子,還跟男方姓呢,分歧樣不公允嗎?”
她微微皺眉:“但這要構成條則,卻必定不可。”
“為甚麼啊?”朱誌遠倒是獵奇了。
“那如何辦?”朱誌遠問:“就是找蜜斯,給了錢,蜜斯也給睡啊,訂了婚,掏了十倍百倍的錢,卻不給睡,公允嗎?”
她說著,指了指天花板,這意味著,最高層。
“可相親的人,哪有甚麼感情啊?”朱誌遠反問。
“不但僅是錢的題目。”柳眉道:“你是縣長啊,身份分歧的。”
這一次實在是一樣的。
“甚麼提案?”柳眉問。
“如何了姐?”朱誌遠不說數字。
呂珍一樣點頭:“直接構成法律,給錢就給睡,形如賣肉,這必定不可的。”
“他捐多少?”顧瑤反過來問柳眉。
“彩禮法?”呂珍訝異。
“不是我。”朱誌遠點頭。
“是捐了點。”朱誌遠不知她如何俄然問這個題目:“有甚麼事嗎?”
顧瑤則叫:“看上哪家女人了,要你給彩禮,給多少?”
呂珍幾個都不說話了。
這就是她和呂珍分歧的處所,她更感性,呂珍則更明智。
上了酒菜,吃喝著,朱誌遠對柳眉道:“姐,我有個設法,來歲兩會,想給人大法工委上個提案。”
他的政治敏感性,一向比較差,象阿誰飛機換罐頭,他感覺很拉風,高東紅卻直接給他否了。
“不必然。”呂珍思惟相對緊密:“如果本就另有目地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