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四百四十五章 對壘[第1頁/共2頁]
周朝陽這個二把手,被李毅牽著鼻子在走,隻要抵擋之功,冇有還手之力。
賄字一出,不須多言。
李毅一旦反擊,就不會再給彆人抵擋的機遇。
周朝陽拿起捲菸,抽了一根,緩緩吐出一口:“李書記,你言重了。我又冇有拿過他的一分錢,更冇有瞥見過他送的甚麼寶貝!”
李毅追擊道:“朝陽同道,你在位八年,鄭宏遠在這邊運營的時候,比你在位的時候更長。叨教,你對這個賄字,莫非就毫無所察嗎?”
“賄!”李毅一開口,石破天驚。
李毅道:“這不叫福利,這叫害人!不遵循交通法則,既害人,又害己!我果斷不能同意,就從現在起,打消這些規定,我不管是不成文,還是成文,必須打消!”
林楓看到這裡,微微一笑,點了點頭,再次為李毅的超卓表示而讚歎不已。
李毅用力一揮右手,朗聲說道:“朝陽同道,這不必構成議題,乃至,這個題目就不該該存在!我建議,當即廢除。”
李毅頓了頓。
林楓暗喝一聲:“好!”
或許,他覺得,李毅認識到了他的首要,正在儘力拉攏他吧?
周朝陽道:“李書記,這個事情,我們今後再籌議。不是甚麼大事嘛!”
周朝陽道:“李書記,這從何提及?鄭宏遠一貫營私守法,連交通違規都冇幾次。不像有的公司,仗著有當局賜與的權力,每個月都有幾十上百起交通違法。”
李毅用不成置疑的手勢,揮了揮手:“朝陽同道,不必多說了!就這麼定了!莫非,你還想為我省的交通違法記載錦上添花嗎?”
李毅道:“朝陽同道,你在福海省耕耘八載,不成能不曉得鄭宏遠做過甚麼事情吧?”
同意?
李毅沉聲道:“賄字如何寫?有貝!也就是說,有寶貝。並且,這個寶貝,不是光亮正在擺在有的前麵,而是藏在有字的前麵!這就是說,這個寶貝,並不是你的,卻被你所具有了!如果哪位手裡,具有如許的寶貝,不管是女人、款項、古玩、財錢、房產,那都叫做賄!送你寶貝的,叫賄賂,收了寶貝的,那叫納賄!”
李毅固然是第一次上福海省的常委集會,但從開首到現在,一向都是他在主導集會的節拍!
不管是對人,還是對事,李毅前後的態度,的確是差異!
周朝陽道:“這個?是之前的老端方了,不成文的。”
周朝陽很快反應過來,說道:“李書記,你就直接說吧!鄭宏遠到底做了甚麼,值得這麼對待他?”
周朝陽一怔,一時之間,竟然不曉得說甚麼好。
“各位,鄭宏遠的罪,不在他是企業家,不在他是有錢人,而在於他走了一條違法之路!”
李毅道:“經濟生長,當然需求更多的人才投入此中,民營企業也需求當局的大力攙扶。這是大師的共鳴,當然冇有錯。至於領頭羊的感化,也是實際存在的。優良企業家們的出現,更是泛博群眾的福音,為社會供應了浩繁的動勞力失業機遇,另有些企業家,用本身的聰明和才氣,締造出令人諦視標光輝成績!”
好你個李毅!敢情,你所說的附和,隻是斷章取義?並不是全數附和我的話,而是有挑選的同意?然後,你還借我的話,給的人開路?
說到這裡,他的目光,移向林楓,伸手一指,說道:“就比如在坐的林楓同道,他是江汽的老闆,也是飛天手機的初創人!如許的人才,給社會和人類,締造了不成估計的財產,也為我國汽車產業和通訊財產的生長,做出了傑出的進獻!這類人,就是值得我們尊敬的領頭羊,也是我們要保駕護航的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