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9章 午夜凶鈴(2)[第1頁/共5頁]
“我總感覺這不是尋仇殺人。”我開了口,“按照現場這一片滴落狀血跡看,血跡是張一年的,那麼張一年在受傷後應當在這片處所逗留了一段時候。如果是尋仇殺人,為甚麼要讓他受傷後還在這裡逗留?直接殺完人走人不就得了?”
“一小我,一把刀,這個根基是能夠肯定的。因為張朋打通110的阿誰報警電話就宣稱有一名蒙麵暴徒闖進他家裡。”汪法醫先容接警的環境。
“你們闡發得非常有事理。”汪法醫說,“如果有節製被害人的過程的話,並且節製了半個小時之久,那麼最大的能夠就是威脅死者要錢,那這就是個擄掠殺人案件了!”
“並且,”我彌補道,“凶手殺完白叟今後有鎖門的行動,申明他不肯定白叟是否真的滅亡了,他的目標不是殺人。”
“冇有,手套印發明瞭很多,能夠必定是戴手套作案的。”林濤說,“另有,老年男死者的後背上發明瞭這類萍蹤。”
我躺在賓館的床上,看了看錶,已經快淩晨一點了。解剖完屍身後,我就又躲在房間裡把統統的現場與屍檢的照片看了一遍,又遵循專案組的要求聽了十幾遍報警灌音。冇想到這段令人毛骨悚然的報警灌音把我的打盹蟲全數趕走,我反倒健忘了倦怠,精力抖擻了。
專案組當即群情紛繁,大師交頭接耳,有同意我們定見的,有反對我們定見的。
我以為我的設法很別緻,能夠語出驚人,冇有想到在場的統統人都冇有暴露驚奇的神采,反而紛繁點頭。
掛斷了電話,有了師父的支撐,我膽小了很多:“汪法醫,請專案組把專案會的時候提早。”
“那麼凶手的全部犯法過程便能夠重修出來了。”大寶說,“凶手應當是先到東側寢室殺死老兩口和小女孩,過程中他動手潔淨利索,以是鞋子上冇有黏附老婦人和小女孩的血,但是他踩住了張束縛,以是鞋子上黏附了張束縛的血。凶手殺完人後,從內裡鎖上房門,然後走到主寢室,殺死了張一年和鄭倩,最後因為聞聲小孩報警,走到小孩寢室殛斃了小孩後分開。”
“看來隻要張一年是顛末鬥爭後,因為失血過量後體力不支倒地滅亡的,其他死者都是報酬刀俎我為魚肉地被凶手一刀致命。”汪法醫說。
“能肯定死者有被節製的過程嗎?”我還是不太放心。
“我同意他們的觀點。”省廳刑事技術處的梁處長說,“大師能夠重視到了報警灌音的一個細節。小孩稱:來他家的是一個蒙麵暴徒。小孩必然是從房間出來,偷偷瞥見了主寢室裡暴徒在節製他的父母,因而報警的。關頭是,既然是蒙麵暴徒,多數就是為了侵財了。”
“顛末對死者、110民警、120搶救職員鞋印的解除,現場還發明瞭一個血萍蹤,開端判定是犯法分子所留。”林濤說,“3個有屍身的現場,都發明瞭這類血萍蹤。走廊上也有大量成趟的這類血萍蹤。不過,大抵的方向是從東側寢室往主寢室走,然後從主寢室再往小孩的寢室走,根基閃現出犯法分子的活動軌跡。”
“如果是擄掠,現場一樓的保險櫃為甚麼不去撬?”有窺伺員問道。
林濤說:“我同意!你們看張一年大腿後側和小腿後側的淺血陳跡了嗎?
第二批查驗的是兩名女性死者。兩名女死者的毀傷同兩名小孩子近似,非常簡樸。老婦人戴林的胸口有三處創口,此中兩處刀尖都刺入了胸骨,但因為有胸骨的庇護,刀子並冇有刺入胸腔,以是固然在她的胸口構成兩處刺切創,但是並不致命。彆的一處毀傷和張朋胸前的毀傷如出一轍,刀子從肋骨間隙刺入胸腔,刺破心臟、肺和後肋膜,貫穿了全部左胸。這一刀導致心臟分裂,是可乃至使死者當即滅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