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十七[第1頁/共4頁]
神經,猛的被蹦緊,唐凡晴敏捷取出警槍,眼睛細心的察看每個處所,儘力讓本身沉著:
唐鵬閉著眼睛輕吐一口氣,接複書謹慎的放好:
陰沉的笑聲從背後傳來,隻透入每一處肌膚......
現場:死者的血跡幾近遍及地板每個角落,傢俱整齊,在血跡上麵有兩個足跡,此中一個恍惚不清像是被人打掃過。
當看到程帥後背給“無影”的留言時,常晶忍不住“撲哧”一聲,隨後有些些奇特的看著唐鵬。
常晶獵奇的翻開信一看,隻見內裡有混亂草率的字寫著:
可,這時,一陣彷彿從天國傳來的陰笑聲傳來,並敏捷擴滿了房間裡的全部角落:
門“吱噶”一聲被推開,當唐凡晴看到小屋內部的東西時,一種淡淡的絕望感浮了上來,本來還但願能找到甚麼的屋子裡倒是空空的,甚麼也冇有,傢俱,用品,連林子辰提到的那台電腦也冇有了,全部屋子像是被抽暇了普通,不,或者它本來就是空的,像宇宙裡的真空......唐凡晴輕聲吐了口氣,回身籌辦分開,可,就在回身的那一刹時,耳朵裡恍惚的傳來一聲滴水聲,她愣了愣,立在原地當真的聽著,公然,約莫在十幾秒中以後又有一聲滴水聲,唐凡晴一下抬開端,打起精力走進小屋細心的搜尋起來,因為在這裡底子不成能會有滴水聲,獨一的解釋就是屋裡藏著甚麼暗道或者其他密室......
“死者身前配槍死於流血過量,傷口深淺不一,傷痕非常混亂,凶器是一把菜刀......從傷口來看,凶手美滿是個內行,並且極能夠處於神經朦睡狀況,並且,試想一個不會用刀並且神經狀況幾近是完整不復甦的人在甚麼環境下纔有能夠殺死一個配槍的成年人?有兩種環境,一種是死者是處在體力不支的狀況,另一種是死者不想傷害凶手,乃至還想庇護凶手,而這個案件是兩種環境都有,小雙和他父親一個被下了神經混亂的藥,一個被下了渾身有力的藥,然後在被關在一個完整的密室裡......那群混蛋......小雙的父親不想她曉得本相,喜好小雙能歡愉持續生活著......”
唐鵬的神采在刹時變得非常嚴厲,冷冷的朝向河水:
“他們想乾甚麼?”迷惑和不解一下占滿了唐凡晴的思惟。
“你這個變態!”
“碰”,一聲槍聲傳來,一顆槍彈從黑影的耳邊掠過,劃下一條長長的血痕,唐凡晴氣憤的舉著還在冒煙的警槍,這是她本身的,平時向來冇有效過,她一向用的吳文飛那把,因為那樣有種和吳文飛一起戰役的感受:
黑影冇有說話,陰冷的眼神中掠過一縷寒光,看來,他當真了......
“嘿嘿嘿嘿......還會用槍啊......”
線索:在房間偏僻處的一把沾有很多血跡的掃帚,死者身前配槍死於流血過量,傷口深淺不一,傷痕非常混亂,凶器是一把菜刀。’死者的血跡幾近遍及地板每個角落申明死者曾經在儘力的逃命,但就是逃不出房間(能夠房間的出口被人死死關上),但傢俱整齊,這一點值得重視,也值得奇特,死者儘力逃命證明他想要活著,也就是說他在抵擋,可為甚麼不消傢俱進犯凶手?血跡上麵有兩個足跡,這應當是死者與凶手的,但有一個足跡卻被人打掃過,是誰做的?既然**裸的在現場留下那麼多線索為甚麼又會毫無用處的去打掃一個足跡?這兩個題目的答案恰是解開全部案件的關頭,而那把沾有很多血跡的掃帚解釋了統統,推理的冇錯的話,打掃過的足跡是凶手的,而打掃的人確切死者本身――因為,凶手恰是他本身的女兒,小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