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繁體小說網 - 遊戲競技 - 水滸逐鹿傳 - 第七十五章 義結金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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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五章 義結金蘭[第1頁/共2頁]

固然李衍的表示還能入李師師的眼,可連宋徽宗這個才子天子都佩服了的李師師,見過太多太多太多優良的男人了,遵循現在人的代價觀,李衍這個匪賊頭子,跟那些“優良的男人”底子就比不了,試問,短短的一兩天時候,李師師如何能夠看上李衍?

如果將水泊梁山比作一家公司,照顧钜款加盟的李師師,絕對有資格當一個高管,乃至是一個大股東,以現階段水泊梁山的範圍來算,就是當個二三把手,實在都夠資格。

能夠是見慣了奇珍奇寶的李師師並不看重她的金銀珠寶,她竟然比李衍設想的還乾脆――一跟李衍達成共鳴,李師師就請李衍叫人過來將她的十八口籍子以及她的一些私家物品搬進隧道當中,然後將使女叫來,跟使女說,明日晚些過來叫她起床……

哪怕混到了李師師這類高度,結局也不能是兩樣。

而妾的職位……

拿妾換馬這變亂事的原型,在唐朝就有,賣妾換馬的阿誰傢夥姓鮑,叫鮑生,唐李玫《纂異記》和其他唐人條記都有載。

當然,若說蘇軾效仿前人將春娘送給蔣某以換蔣某之好馬,也不是一點能夠都冇有,畢竟,妾的職位真的是太低了,乃至就連詩仙李白都有一句詩“令媛駿馬換小妾,笑坐雕鞍歌落梅”。

這是一個走投無路的女人用幾個時候想到的自我庇護手腕。

並且,這類事是被封建倫理認同的,還會被傳為嘉話,乃至就連法律都明白了妾的職位――“夫毆妻者,非折傷勿論”,“妻毆夫者杖一百”,說的是丈夫打老婆,不打殘非論罪,但老婆打丈夫,就要杖一百。而“妻毆傷妾者,與夫毆妻之罪同”,妻打妾的論罪,跟丈夫打老婆一樣,不打殘不算有罪,就算打殘,也“減凡人二等”,比普通的打殘獎懲輕二等。但是妾如果要打妻,罪就又與妻打夫劃一了。

說真的,李衍真不想收一個妓女,哪怕是千古名妓李師師!

關於妾的職位,最著名大抵就是,蘇軾拿小妾春娘換馬以及春娘寫的絕命詩――為人莫作婦人身,各式苦樂由彆人。今時始知人賤畜,此生苟活怨誰嗔。

可實在環境倒是,李師師隻想要一個頭領之職!

李師師並非真想插手李衍他們這夥能人,更不是真想在水泊梁山這個匪賊窩裡當多大的官,李師師想要的就是一個包管,以是,李師師並冇有去爭這個賣力幫手李衍辦理盜窟的“官”到底有多大的權力,乃至都冇問這個“官”到底是乾甚麼的,就道了個萬福,道:“那小妹今後就全都靠哥哥照顧了。”

李衍有些難堪!

不過這時候又不好過分遊移,因為這會顯得他李衍很冇誠意,以是,李衍很快就又道:“就賣力幫手我辦理盜窟。”――李衍實在是不曉得如何安排李師師,因而就先讓李師師給本身當個助理、秘書之類的職務。

李師師真正想要的實在就是一個頭領之職,不,精確一點說,李師師想要的是一個包管――一個生命和此後餬口的包管。

妾在最早的時候本來就是奴,即便到厥後,也是能買賣的。

“一個歌妓能賣力甚麼?”李衍有些頭疼。

“奴家帶寨主來我的寶庫,就是想將這些身外之物送給寨主。”

最多,那些人也就是納名妓為妾,標榜一下他的風騷、他的魅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