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八十四章 禍不及妻兒[第1頁/共3頁]
“這…”
良臣不想前腳救了人,這些不幸的婦人後腳卻叫家裡人逼死。
良臣看了看手裡的半截刀,扔在了地上。
再瞥了眼那半隻斷掌後,饒是有過宰殺洪太主的經曆,還是忍不停止麻了下。
饒過他們,於受害者也是不公。
並且,處決的這幫三元觀弟子中有幾個比良臣還小。
……..
幾十號人不經官府,不經法司,就這麼給處決了,要說性子卑劣,可不比三元觀犯的事輕。明哲保身,縱是對三元觀罪過再是悔恨,宋捕頭也決然不敢直接殺人。
幾個正定兵吃力的搬來兩塊大石板,轟的一下井口就被堵死。
良臣問過趙明,對方現在也不知譚千牛到底去哪了。
本日所殺的這幫人中,是不是有無辜的,良臣不肯去想。
第一個認識到案子冇完的宋捕頭謹慎翼翼的走了過來,低聲問道:“公公,那譚千牛?”
按宿世法,未成年的罪犯受庇護,受害人倒不受庇護。
信中一如疇前般儉樸,以大口語的情勢將三元觀產生的事情照實寫出,冇有半點誇大,也冇有半點煽情成分。
周安一臉打動,這一回多少是有些樸拙的成分的。如他,就冇想到這一點。到底是做了寺人的人,陰陽人,心細。
宋捕頭一愣:“歸去做甚麼?”
“將這幾箱當即送京,解於皇城交甲子庫。”
年紀悄悄就作歹,不重罰不可,不重罰不知罪。
當下民風是開放,但也隻是經濟發財地區,如江浙,京師等地,其他處所相對還是趨於保守。貧困些的處所於婦人貞節這一塊還是看重的。
因為用力過猛,又是砍在井邊的台簷上,小田的佩刀直接斷成了兩半。
這話,不是給萬曆看的,是給貴妃娘娘瞧的。
“你是與咱家說大明律麼?”良臣看了眼宋捕頭,眼神有些陰冷。
從院子出來後,良臣就看到那幫女人又跪在了他麵前。
“跑得了和尚跑了不廟,歸去!”良臣哼了一聲。
良臣想說我已替你們報過仇如此,但終是沉默了。
信的最後,是一句話――“奴婢覺得庇護婦人事關朝廷大計,概婦人生養為社稷底子。似三元觀一眾罪孽,清楚就是壞我國朝底子,不殺不敷以布衣憤。”
這不但單是忍痛讓利,也是個信號,他魏公公給鹽山縣處所的信號。
良臣要改惡法。在他看來,越是幼年犯法者,越當重懲。
周安不迭就來拍馬屁了,他是見縫插針,現在一門心機哄著魏公公,就指著魏公公擔事呢。要不然,殺了這麼多人,他一個小總旗哪兜得住。
如果鹽山縣這邊可兒,他魏公公也不介懷當除暴安良的典範。
啟事是,他不成能留在鹽山縣,以是就冇有體例運營這些地盤收租。領受地盤手續可煩著,不是一天兩天就能弄好的,光是和官府另有佃農那邊打交道,完完整全順下來,起碼得半年時候。前提還得是官府那頭百分百共同,冇人眼紅。這明顯不成能。
人殺了,錢掙了,後事也辦了,可來的目標卻冇有辦成。
可心疼歸心疼,萬曆的背書比這五千兩首要的多。
良臣特地叮嚀了周安一句,周安明白魏公公是不幸這些女人,想為她們保下名節。不然,若照實說,恐她們回籍以後多數還要尋短見。
有萬曆的背書就冇那麼多費事了,高淮率兵偕越入京可比這事要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