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八十章 清君側[第1頁/共2頁]
現在想想,我當時真是太不懂事,全然不知二叔對我的這一番滿是嫡親血脈的體貼。
魏公公要求這篇《二叔》要頓時發還特區,交《皇明日報》儘快登載。以後,他於擺佈悲嗆道:“咱之二叔,暮年家徒四壁,卻誌氣軒如,慨然以近君養親為己任,為人辦事,更是夷易近人,即嬰兒婦媼鹹得他殺其情。
厥後,我才曉得,二叔拿來的那幾個蘋果是他跟人家賒來的。我走後,他替人家扛了一馬車的貨色。
唉!不知何時再能與他相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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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子偶閱邸報,見叩門案大魏公忠賢憤而打奸賊楊漣,餘猶恨不能跟隨擺佈,使大魏公徒作精衛,不料以下詔獄,撫寧亦以直言奪糈,曰奸亦神矣。――《皇明日報》總編、萬曆四十四年進士、兵科給事中黃尊素。
感激“高興纔是最首要”大佬在魏公忠賢同道困難期間的經濟幫助,你真是慧眼識人才啊!
《二叔》是魏公公對二叔的小我回想,全篇以口語寫成,筆墨儉樸無華,字裡行間寫的極是平平。
我讀到此處,在晶瑩的淚光中,彷彿又瞥見二叔那有些曲折,卻還是在人前矗立的身影。
大魏公清操介守,可質神明,他處不敢知,恐江南無兩!――原浙江巡撫高舉。
那年夏季,父親突與我、家兄言稱有二叔於宮中當差,已多年不見甚是馳念,遂讓我前去京師尋覓二叔。
本年,為了皇爺的海事大業,我來到了台灣,二叔曾托人寫信給我,信中說道:“我身材尚可,就是腰有些弓,不能過分跑動,不然就會疼的短長,能夠大去之期不遠矣。若我去了,你不要奉告你的父親,以免他悲傷。也不要為我大操大辦,隻在安樂堂將我化了,骨灰取出叫人送回故鄉葬於爺爺奶奶身邊便可。”
近幾年來,我雖已蒙陛下差使為江南鎮守中官、提督海事寺人,家中風景自是比暮年要好很多。但二叔卻從不要我顧問,常道人有一口飯吃便是老天爺給的福分,苛求太多並不是功德。
不幸他白叟家入宮二十餘載,動輒以愛心恩賜不幸人,自個卻身無分文,不名一錢。然即便如此,二叔為人還是蕭灑,初在禦馬監洗馬,事情兢兢業業,上官常誇之。後於東宮燒灶,每日聞雞起火,大小鹹讚。如此精忠亮節,浩氣剛風,苟利社稷之人,焉能入那大牢,叫那詞訟小吏所辱!”
我不忍二叔難過,便承諾他回籍插手府試,本意單獨去左安門坐大車歸去,可二叔卻執意要送我去乘車。
二叔長歎一聲,奉告我他雖在宮中二十餘載,但卻因為人誠懇而受同僚欺負,故不得遷升。加上二十多年底子冇有攢下餘錢,因此便無臉麵歸鄉。我忙安撫二叔不管他有錢冇錢,有權無權,在侄兒眼中都是嫡親之人。
我的到來明顯令二叔非常隔心,他跟人借了錢買來酒菜與我同吃,後知我因家裡冇錢籌算放棄科舉之路,趕緊怒斥於我,緊接著便到處跟人籌錢好讓我歸鄉放心科舉。為此,二叔乃至變賣了他的棉被和獨一的一件棉衣。
――《皇明日報》第六期第四版,《二叔》,作者:江南鎮守中官、提督海事寺人魏良臣。
魏公公悲忿莫名,媽啦個壁的,皇爺身邊有小人,他白叟家必必要清君側咧!
自古忠臣得禍,未有如公之甚者也。斯時也,公豈不知東林奸賊之必不成滅,聖意之必不成回,直道之必不成容,國事之必不成救,而決然為此者,亦謂擊之,而勝則社稷之福,不堪則繼之以死,為朱雲之檻,為侍中之血,為博浪沙之椎,皇天後土實鑒臨之。――原江南鎮守中官衙門分守、後遷大同鎮守中官、南亞宣慰寺人張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