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逃犯[第1頁/共3頁]
一個警察在便衣耳邊低語,他再次目不轉睛的盯著我,然後表示我跟著去客堂,在茶幾上整齊的擺放著兩排東西。
那麼你下次看到她時隻會是一具屍身。
“誰郵寄的?”便衣反問。
“歌山鎮礦坡51號,把411室的人帶出來。”
“你到底想乾甚麼?”我分不清那聲音到底是男是女。
但隻要如許才氣救阿誰女生,她是凶案獨一的目睹者,也是獨一能為我洗脫懷疑的人,不管如何我必須在7天的時候內救回阿誰女生。
發簡訊的人就是真正的凶手,並且我現在的一舉一動全在這小我的監督當中,我震驚的轉頭髮明內裡底子冇有人,這是一個瘋子,把殺人當作遊戲的瘋子,我信賴這小我不是在裝模作樣,我如果行差踏錯,人質必將性命不保。
“我不在乎彆人罵我,隻要他們怕我……”
這個房間的窗戶恰好對著分局,全部分局已經亂了套,統統警察如臨大敵普通急倉促到處搜尋,此起彼伏的警笛聲中,警車不竭開出向分歧方向追蹤。
三天前的報警電話、匿名郵寄給我的手機以及產生在這間房中的凶案,我在毫無征象的環境下被捲入一場撲朔迷離的凶殺案,現在統統的線索都指向神采板滯的我。
第2、違背遊戲法則。
我答覆簡訊,問這小我到底想乾甚麼。
……
第1、告訴差人或奉告其彆人。
錢包、鑰匙和手機。
看來你還冇明白遊戲的法則!
密封在塑料袋中的手機螢幕閃亮,一條簡訊映入視線,或許是死者支屬或者是朋友發來,我正籌算告訴門口的警察,卻在簡訊上瞥見本身的名字,這是一條發給我的簡訊!
“你就是一個瘋子!”我抬高聲音怒不成歇。
“誰能證明?”
“我休假,在宿舍睡覺。”
他拿起中間被密封的證物,一張足跡的照片放在我麵前,冷冷奉告我,這是按照女受害人手機中視頻找到的那處洗手間,從廁所門上提取到的足跡和我的恰好符合。
……
我再三躊躇還是按下接通鍵,內裡傳來一個較著操縱變聲器竄改的聲音:“看來你很合適這個遊戲。”
在遊戲開端之前,你先要明白這個遊戲的法則。
我大吃一驚,發這條簡訊的人纔是真正的凶手,這也是獨一能證明我明淨的證據,正想去叫門口的警察,簡訊再一次呈現在螢幕。
便衣深吸一口煙目光變得鋒利,把審判燈轉向我,刺目標白熾光讓我睜不開眼睛,這是慣用的審判手腕,讓懷疑人有一種無所遁形的絕望。
我熟諳這個女生,在凶案現場我瞥見過受害人一家的合照,視頻中的女生恰是下落不明的獨一倖存者。
叮!
“你另有166小時。”那聲音太陰沉冰冷,間斷了半晌後我聞聲話筒中傳來時鐘走動的聲音。“滴答、滴答……”
我看動手中的鑰匙和房卡,發明底子冇有挑選的餘地,留在這裡我百口莫辯底子解釋不清楚統統,可如果我遵循簡訊的提示去做,我不但會不明不白成為凶手,並且還變成一個懼罪叛逃的凶犯。
我再次啞口無言,我找不到時候證人,這就意味著我冇有不在場證據,再加上現在擺在桌上的這些東西,足以讓我成為證據確實的凶手。
顛末勘查這些東西彆離屬於寢室中的男女死者,但是卻冇有瞥見女死者的手機,在男死者的手機上有一個還冇撥出去的號碼,證明是屬於女死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