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章 搜神記卷十六(2)[第4頁/共5頁]
三國東吳孫權赤烏三年,句章縣的一個老百姓叫楊度的,他要到餘姚縣去。夜晚趕路的時候,有個年青人抱著琵琶,要求乘車,楊度同意了。上車後年青人彈琵琶,彈了數十支曲子,彈完後就吐出舌頭,瞪圓眼睛,恐嚇楊度,然後就分開了。楊度又走了二十餘裡,又瞥見一個老頭,他自稱姓王名戒,因而楊度又載上了這老頭。楊度對老頭兒說:“鬼很善於彈琵琶,彈奏的曲調很哀傷。”王戒說:“我也會彈。”實際上,他就是剛纔阿誰鬼。鬼又瞪起眼睛,吐出舌頭,楊度差點被嚇死。
歌畢,歔欷流涕,要重還塚。重曰:“死生異路,懼有尤愆③,不敢承命。”玉曰:“死生異路,吾亦知之。然今一彆,永無前期。子將畏我為鬼而禍子乎?欲誠所奉,寧不信賴?”重感其言,送之還塚。
紫玉韓重
錢小小
【註釋】
過了幾天,他假裝喝醉了酒,來到這座廟前。又瞥見兩個孫子來找他。秦巨伯因而從速把他們緊緊挾住,鬼轉動不得。到家中一看,倒是廟中的兩個木偶像。秦巨伯燃燒燒木偶,它們的腹部、背部都被燒得枯焦裂開了,然後把它們扔在院子裡,到夜裡它們都逃竄了。秦巨伯悔怨本身冇把它們殺了。
何敞因而騎馬趕回本身的官府,調派差役拘繫犯人,審判拷問,犯人都一一伏罪。他又派人到廣信縣查問,也和蘇娥說的話相合適。龔壽的父母兄弟,全都被拘繫入獄。何敞向朝廷上報的寫有龔壽案的表文說:“遵循凡是的法律,殺人不至於滅族。但龔壽做了罪大惡極的事,家裡人卻坦白了好幾年,國法天然不能容忍。並且,讓鬼神來申述的事,千年也碰不上一次。以是我要求把他們都殺了,用來顯現鬼神的靈驗,用來助成對惡人的獎懲。”天子批覆,同意何敞的定見。
吳王夫差小女名曰紫玉,年十八,才貌俱美。孺子韓重,年十九,有道術。女悅之,私交信問,許為之妻。
南陽宋定伯幼年時,夜行逢鬼,問之,鬼言:“我是鬼。”鬼問:“汝複誰?”定伯誑之,言:“我亦鬼。”鬼問:“欲至何所?”答曰:“欲至宛市。”鬼言:“我亦欲至宛市。”遂行。數裡,鬼言:“步行太遲,可共遞相擔,何如?”定伯曰:“大善①。”鬼便先擔定伯數裡。鬼言:“卿太重,將非鬼也。”定伯言:“我新鬼,故身重耳。”定伯因複擔鬼,鬼略無重。如是再三。定伯複言:“我新鬼,不知有何所畏忌?”鬼答言:“惟不喜人唾。”因而共行。道遇水,定伯令鬼先渡,聽之,瞭然無聲音。定伯自渡,漕漼出聲。鬼複言:“何故有聲?”定伯曰:“新死,不習渡水故耳。勿怪吾也。”行欲至宛市,定伯便擔鬼,著肩上,急執之。鬼大喊,聲咋咋然,索下,不複聽之。徑至宛市中,下著地,化為一羊,便賣之。恐其竄改,唾之,得錢千五百乃去。當時石崇有言:“定伯賣鬼,得錢千五。”
①閶門:姑蘇城門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