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千穿萬穿,馬屁不穿[第2頁/共2頁]
他恨恨一甩袖,也不管沈琇的屍身,帶著其他人分開縣衙。
“雲娘,我騎馬,你帶文竹坐車回吧!”
反倒是等來了七房的人。
沈慶彰也跟著說道。
前後兩世加起來,她都冇碰到過這類事,不得不說,這類感受還挺別緻的。
兩人被套上了枷鎖,一前一後被押了下去。
這如果碰上個心眼小的人,恐怕今後會給本身小鞋穿呢!
為了救不救沈與伉儷的事,本來同心合力的長房,已有了分崩之勢。
從都城那種處所出來的,氣度應當挺寬廣的吧?
“既然案子結了,那民女就不久留了,免得遲誤大人辦差。白玉,我們回吧!”
一臉凶煞的護院,說是受命來買丫環文竹的身契。
到現在她的心跳得還是很快呢!
在公堂上激辯不斷,她本身都冇發明本身的嚴峻。
“老二兩口兒犯的是殺人的重罪!運氣好,能夠判個刺配,留個半條命;運氣不好的話,能夠就是砍頭了,說不定還會扳連家裡。爹,不是我狠心,隻是不能因為老二一家,而毀了我們長房啊!”
本身則坐在了車廂外頭。
大抵是為了保持為官者的嚴肅。
冇想到笑起來還……挺開朗的。
沈興固然不在,但他老婆在啊!除此以外,另有兩個兒子、宗子媳婦,以及十歲的小女兒,這家子高低口徑同一,那就是,決不能救沈與!
護院臉皮厚,渾不在乎。
這位李大人,不曉得心眼小不小?
可沈與伉儷二人所犯的罪,底子冇有轉圜的餘地。
李瑭被她的話逗的,忍不住笑出聲來。
他焦灼地等了小半天,比及天快黑了,仍然冇等來大兒子的複書。
沈清雲拍了拍她的肩,拉著她走到馬車旁。
畢竟,千穿萬穿馬屁不穿嘛!
“就是就是,我爹好不輕易才搭上姑蘇知府,莫非要為了二叔一家,而斷了出息嗎?”
“李大人纔是賢明神武,並未被沈隆等人的言語擾亂心神,一眼就瞧出了關頭。有您做我們的父母官,實乃吳縣百姓之幸啊!”
先前在縣裡他們去了縣學找沈興,卻被奉告沈興去了姑蘇府,並不在吳縣。沈隆留了封信,托人轉交,這才帶人回家。
沈清雲謹慎地瞄了李瑭幾眼。
跟著車伕一聲呼喊,馬車緩緩駛動,朝著沈家村而去。
死契,那就是奴籍,這賣身契可不好要返來。
沈與走的時候,還不忘向他爹乞助。
沈隆敲了敲桌麵,發話了,卻冇說救不救,隻讓他們各自回屋歇息。
這讓沈清雲很有些鎮靜。
沈清雲腦海中頓時閃現出了“芝蘭玉樹”四個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