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二章:儒生[第1頁/共5頁]
fu.com公佈1、承平天國的禮拜:謄寫到現在都冇有給大師先容過承平天國的禮拜,此次細心說一下。禮拜的前一日,有人一手荷著一麵旗號,一手敲鑼周行市上,口裡高呼明天禮拜。到了半夜半夜時分,即開端禮拜,燃點桌上油燈及吊掛的彩燈。並在上帝桌上供設清茶三杯,飯三盂,肴三盤,嗚鑼聚眾,頭子先生各坐正中,餘皆環坐,齊誦歌頌,然後先生跪誦章表,寫著全館(即全營)中的人名,誦畢焚化,這又彷彿玄門中的建蘸情勢。而後或講事理,或誦經文天條,最後以所供肴饌分享世人,是日皆可向廚司領得豐厚食品,歇息歡愉。這是七日禮拜的大抵景象,各館中都是如此停止,常日亦有兩次禮拜,在朝餐與晚餐時停止的,也是嗚鑼調集,像禮拜日一樣,不過略為簡樸一些,禮拜既畢,方始就食。即在軍事勿忙的時候,亦不能廢。如許典禮,厥後漸成為一種具文,那些禮拜的人,常常感覺討厭,悄悄謾罵,但因為法律森嚴,無法規避。如果有無病貪睡,聞鑼不到,必杖責數百板,三次無端不到,便要斬首。以是內心雖不肯禮拜,卻不敢不到,如有人犯了不對,便要在此當眾責打,即天王亦不能免。各王宮中也有如許的禮拜場合,陳列較為侈麗,凡遇禮拜,得向天廚中支付海菜及點心之類,為敬天之用,實則藉此多領食品,為宮中人吃苦。遇有喜慶,亦行此種禮節,盛饌取樂。不管何事,都以禮拜為準。即出兵兵戈之前,或兵戈返來。不管勝負,皆要調集大眾禮拜並講事理。如遇敗仗,要歸咎到一二人身上,說他們犯了天條,致於天父之怒,把那人當眾正法。或者彆的時候,要治一小我的錯過。也是用講事理的體例辦理,或打或殺,說皆本之天意。講事理是一樁極遍及的事,不管碰到甚麼事體,都要調集大眾講事理,亦若現在的當眾演說。所講的事理,多數是說到如何祭奠天父,如何練習天情,如何熟諳天條,偶然講到天父七日締造六合的故事,或說天父的慈愛,如何照顧我們,萬事都要由天父安排,切勿驚駭!在一個限定的期間,必須把天條儀文背熟,過期若不能背出,也要懲罰,乃至正法。是以,承平軍的規律很嚴明,都能從命號令,勇氣百倍。但是在小說中這些東西並不詳細申明,因為時不時的描述這些東西占去大量字數不講,也讓大師看著無趣,是以本書中就略過這些場景了。
[奉獻]
公佈“你說洋人搏擊比清妖強?刺刀能打過大刀?”王財感覺很不成思異,刺刀在他眼中彷彿隻能直刺,而大刀卻能夠揮砍自如,單從力量上來講,大刀比刺刀也強了不是一點點,這也是到現在他的兵士固然設備了火槍,但還配發大刀的啟事。
公佈“我是一個粗人,但我傳聞儒家誇大雖困厄窮迫,痛恨得誌,猶需知禮守義,不懼不懾,樂道而不失其操守,我以為這是不對的,知禮守義當然是首要,但是如果用禮義綱常來束縛本身的手腳去摸索真諦,就不對了,比擬之下,《詩經》有雲‘風雨如晦,雞鳴不已’我感覺更有事理一點,就算是在暗中動亂的年代,君子也應當對峙操守為抱負而鬥爭,對峙操守在你們看來是前提,在我看來尋求一個造福天下人的真諦才更首要!是以,我但願大師不要老是想著中華上國,天下之主的觀點,放開眼睛去看看天下,西學固有其粗鄙的一麵,但是也有其值得我們學習的一麵,師夷長技不能隻看到彆人的軍器精美,而要想想培養這些精美軍器的社會。”王財想了一下,緩緩道,“自古以來,儒以文亂政,武以俠犯禁,各位,你們都是此次科舉的優良者,但是我不但願你們空談救國而不力行,做‘國寶’,而不要做‘國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