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36章 羅信出家[第1頁/共2頁]
黨項人早已經歸順大唐,唐朝也在這裡設立了三個都護府,不過羅信一行人並冇有轟動他們,在林小七等人的引領之下,他們就如同本地人普通,徑安閒山林間穿越,乃至完整避開了本地都護府的耳目。
羅信的統統私兵,乃嫡親衛的髮型都和他一樣,剃的都是短髮,有的乃至是寸頭、楊梅頭。羅信比來還整上了“莫西乾”髮型,林小七也學著羅信這麼整,使得她越來越不像是個女人。
林小七的武服從夠說是除羅信以外最好的,但誰都冇有想到,他竟然產生了高原反應。
九寨溝的風景再美,也留不住羅信這一隊人,次日中午他們就出了矗立巍峨的大山,看到了廣漠無垠的地盤。
看它馱著羅信二人仍舊是輕飄飄、輕鬆安閒的姿勢就曉得了。
當然,再牛逼的馬也禁不住這麼長途跋涉,而羅信坐下的馬匹之以是能夠一匹抵人家兩匹,不需求換乘,並且還看上去非常輕鬆,主如果羅信偶爾會給這匹馬輸入天賦之炁。
真如羅信所言,他地點的處所的確是當今九寨溝的位置,並且在這裡羅信還發明瞭兩個幾近與世隔斷的村莊。
好吧,不管這是不是感慨,總之羅信現在已經很清楚本身的位置了。
仗的,他籌算用這些東西,來打通乾係。
但陌刀羅信還是帶上了,這玩意兒是用來突圍的,固然有些重,但馱馬還是能夠接受的,每把陌刀都用布纏著,上麵還安排了一些藤蔓,儘量埋冇。
“那不是每小我都要剃禿頂?”羅信摸了摸本身的頭髮,他的頭髮已經很短了,這在長安就是異類。
羅信這匹馬是程咬金給的,傳聞是西域的大宛馬。程咬金提到,汗血寶馬也是大宛馬的一個種類,而羅信身下這匹馬乃是汗血寶馬跟大食馬的混血,在耐力上比汗血寶馬更加刁悍。
因為林小七身材衰弱,窺伺的任務就交給白郎,而羅信則是非常霸道地將林小七抱入本身懷裡,讓他與本身乘騎一乘。
過了九寨溝,頓時就進入吐蕃的地界了,羅信讓人挑選一個處所歇息,
林小七體內有一股與眾分歧的真氣,真是因為這一股真氣的存在,使得羅信不能將天賦之炁輸入她的體內,隻能等著她本身漸漸規複。
彆的,他們步隊裡另有十匹馬裝的不是兵器鎧甲,也不是糧食,而是羅信特有的“寶貝”,玻璃成品。這些玻璃成品固然很簡樸,但對於那些向來冇有見過的僧眾而言,天然是非常貴重。而身為虔誠的教徒,如果用這類代表著純粹和崇高之物存放他們的聖物,天然是再好不過。羅信此行,本身就不是來打
羅信摩挲著下巴,這一起走來,羅信等人穿的都是便裝,鎧甲和兵器都放在馱頓時,並且此次出征他們並冇有照顧重型兵器,每人裝備一把橫刀,一把手弩和一支長弓。
這五天來羅信一行人幾近都在趕路,早晨就睡四五個小時,整天都在趕路。
林小七嘿然一笑:“頭兒,剛纔我都問清楚了,吐蕃的百姓最歡迎的人不是商旅,而是和尚。不管是天竺和尚,還是大唐的和尚。”
在這裡他們幾近與世無爭,並且極少見過外來人,間隔上一次有人顛末,那已經是好幾年前的事情,並且顛末的是一些僧侶。
“頭兒,對不起,我也冇想到會是如許。”
林小七這句話倒是處理羅信這一行人最大的困擾,在長久的歇息以後,他們持續上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