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2章 藉機會公報私仇[第1頁/共2頁]
“啊,”鹿菀眼裡的眸光閃了閃,“你如何看出來的?從速奉告我。”
激憤網友再辯駁:#以男人的身家否定強J罪真好笑,吳**還是大明星呢,他強*粉絲證據確實。李**也是大明星,他還是PC。#
林淺正想點開推送一看究竟,又一條推送乍現:#財務數據外泄,總裁曝出X醜聞,投資商暫行張望,宇寰E輪融資或恐失利。#
她編輯完正要發送,林淺製止她,“彆發,他敢辟謠,證明他無所害怕。也是啊,他在A國,我國的警方要抓捕他困難重重,他自發得,那處所安然,他犯法了不消擔責。”
#不睬解那些罵她不端莊的網友是如何想的。都甚麼年代了,你還活在大清?你不是當代人,是從封建期間穿超出來的餘孽。#
#她上他的車,讓他進門,是她幼年無知太純真,正因為純真,以是她支出慘痛代價。#
#說人家辟謠,你倒是拿出證據證明她辟謠。#
壞動靜一個接一個,林淺尚且安靜,鹿菀捂著額頭,大喊“我勒個去”。
“叮……”
冇過幾分鐘,康穎在微博上曬出鹿菀的微博資訊,發給他的私信,配文宣稱:#大師看,這娘們身為狀師,不保護公理駁斥強 J犯,共情強J犯說我辟謠,快去她的微博裡網暴她。#
#告發你了,你等著被司法構造撤消執照。#
#咦,有事理,單身女孩的警戒心可高了。同性送我回家,要進屋我果斷不讓。他說他要上廁所,我讓他去公廁。他說他要喝杯茶,我叫他去奶茶店喝。#
他一聲令下,當即有一大波網友湧到鹿菀的微博裡,各種斥責各種罵。
她此言一發,諸多網友敏捷跟帖。
她從林淺的手裡搶過手機,登岸本身掛著紅V職業認證的賬號,給康穎發私信:#警告你,造訛傳謠犯法,操縱資訊收集誹謗彆人,如果誹謗資訊實際被點擊、瀏覽次數達到5000次以上,或者被轉發次數達到500次以上,就該當認定為刑法第246條第1款規定的情節嚴峻,構成誹謗罪。你公佈的謊言,瀏覽點擊和轉發次數高達百萬次,你犯法了,你知不曉得?#
#劃重點,她說顧硯辭開車顛末。有冇有一種能夠,她是看人家開豪車眼熱,想嫁入朱門,用心上車,用心讓他進門,前麵那啥也是半推半就?#
林淺登岸小號,在批評區發聲:#各位,有冇有感覺,她寫的小作文縫隙百出?起首,女孩子在酒吧喝醉,都是叫本身信得過的閨蜜或是家人來接,或者是就近找個賓館安息,不會冒著被地痞撿屍的風險在路邊歇息。其次,這年初的女孩子都有必然的警戒心,怎會隨隨便便上陌生男人的車,還讓陌生男人送本身回家,進本身的屋?再有,哪個被強J的女孩會讓強J犯娶本身?上個世紀六七十年代纔有的“保全名聲”戲碼,早就過期了好吧。#
#說的是,就比如我吧,公司會餐我喝多了,平時比較熟諳的男同事要送我,我果斷不讓,我怕他圖謀不軌。社會險惡,害人之心不成有,防人之心不成無。#
#連小孩子都曉得,不能吃陌生人給的糖果,不能跟陌生人走。認都不熟諳,上他的車讓他進屋,這要麼是智商欠費,要麼是平時就玩的開。#
辯駁此類談吐的批評,如雨後春筍般激增。
#說來講去,你們是不是想說,女方是職業雞?如果是的話,顧硯辭他就犯了PC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