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4章 物以稀為貴[第1頁/共2頁]
倒是兔子這東西有些腥臊,很多人都不太會做,也嫌費事,以是買的人未幾。
“為甚麼如許買呢?”這客人有些不明白。
“不酸,太甜了反而不好吃,這類酸酸甜甜的,女人孩子最是喜好吃了。”牧晚歌說道。
“感謝你了。”這大叔見到一擔賣完的橘子,心中歡暢,本來之前說好要給兩文錢給牧晚歌,這下他直接風雅的拿了五文錢給牧晚歌。
人一貫是有個從眾的心機,越是那裡人多,便喜好往那裡去買,接下來,牧晚歌都不消叫賣了,就有很多的人圍了過來,不一會兒,這大叔這橘子便賣了一個精光。
您故意,那我就收下了啊,感謝您啊。”
“能夠啊,您先買兩斤嚐嚐味,買回家妻兒後代對勁了,您再過來買三斤。”牧晚歌笑道。
她如許說著,便有幾小我又掏錢買了,最後隻剩下一隻,剛好兩斤,牧晚歌便八文錢給賣了。
然後又去買了一斤鹽五文錢,這鹽還真的挺貴的,買了兩斤油,十文錢一斤的花生油,八文錢一斤的菜籽油,六文錢一斤的茶籽油,牧晚歌毫不躊躇的選了茶籽油。 這當代的物價跟後代不一樣,在後代,這茶籽油代價但是高貴,但是在這鄉間,他們可不曉得茶籽油的甚麼服從,隻是感覺花生要經心侍弄,種油菜也需求地盤,唯有這茶籽,隻要春季的時候,去山
牧晚歌那裡美意義接這錢,便道:“冇事了,大叔,舉口之勞罷了。”
“那就給我買五斤吧。”這客人看了看,彷彿這橘子真的很不錯的模樣,便買了五斤歸去。
有了這錢,牧晚歌先是去賣米的鋪子買了十斤大米,三文錢一斤的花去了三十文錢。
“你短長。”對於這一點,沈轍不得不承認牧晚歌的本事。
“錯過這個村,可冇有這個店,兩斤半的大兔子,外相還能夠給小孩子做鞋子,隻要十文錢,您去那裡找呀?”牧晚歌對圍上前來百姓說道。
“如何隻買三斤呢?我多買點不可啊?”這客人問道。
牧晚歌接過這大叔遞過來的銀錢,朝大叔點頭伸謝,讓沈轍背起揹簍,去集市上買東西去了。
“真的?”此人有些半信半疑,牧晚歌便道:“這當然是真的了,前次有位朱紫遇過我家叔叔家,還特地買了十斤帶歸去呢。”
明天的收成還算是很多,七隻兔子獲得了五十九文錢加一斤橘子,加五斤紅薯粉,兩隻山雞賣了三十文錢,再加上大叔給她的五文錢報酬,明天他們一共賺到了九十四文錢。
牧晚歌倒是無所謂,如果冇有人叫賣,這些人如何能夠曉得她有這東西賣呢?並且彆人都不叫賣,就她叫賣,這才氣夠吸惹人嘛。 公然,她脆生生的聲音很快就吸引力諸多人的目光,倒是也有人過來,不過多數是問的人多,買的人少,可即便是如許,她的兩隻山雞也很快就賣出去了,這山雞賣的貴,十五文錢一隻也有人賣,這
實在她這兔子本來就不止兩斤,不過是她之前冇有秤,便將它當作兩斤賣,彆人便也隻感覺她這兔子是兩斤,現在她將它掛在秤桿上,明顯白白給大師看,這些人便感覺占到了便宜。
上撿便能夠了,隻費點野生,以是代價也比較便宜。
她冇有想到這山雞倒是挺受歡迎的,他們都說這山雞吃了補血益氣,用來煲湯很好,以是一會兒就賣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