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91[第1頁/共6頁]
二十、以以下出幾項常用的體例(趁便也把我這些規定湊個整數),這些體例都已經被用爛了。一個曉得自重的推理小說家凡是都不會再次利用,因為統統的推理小說迷對於這幾種體例都再熟諳不過了。誰如果用了它就等因而承認本身的愚笨和貧乏創意。
5、控告凶手,必須通過邏輯推理,不成假借不測。偶合或冇有公道動機的懷疑犯自白。今後者的體例破案,無疑是用心差遣讀者到一個不成能找到答案之處搜尋,等讀者失利返來以後,才奉告他們答案重新到尾在你口袋當中。如許的作者,不會比一個笑匠好到哪兒去。
(A)把案發明場合留下的菸頭,和懷疑犯所抽的捲菸品牌做比較,藉此找出凶手。
將一對苦戀的情侶奉上婚姻的聖壇。
7、推理小說中凡是會呈現屍身,屍身所閃現的疑點愈多愈妙。貧乏凶殺的犯法太薄弱,分量太不敷了,為一樁如此淺顯的犯法寫上三百頁也未免太小題大做了。畢竟,讀者所破鈔的時候精力必須獲得回饋。美國人本質上比較富於人道,是以,一樁凶惡的行刺案會激起他們的抨擊之念和驚駭心機,他們但願殺人者遭到法律製裁。以是,當一個“暴虐”的行刺案產生時,再溫厚的讀者都會度量滿腔公理熱忱地來追捕凶手。
(B)假裝受害者的幽靈顯靈,嚇得凶手本身招認。
(C)捏造指紋。
十9、推理小說裡的犯法動機都是小我的。至於國際詭計和計謀的政治遊戲屬於彆的一種小說,舉例來講,像是間諜構造之類的故事。行刺的情節,必須保持必然程度的夷易近人,才氣夠反應讀者的平常餬口經曆,使他們壓抑已久的慾望和情感有所宣泄。
8、破案隻能通過符合天然的體例。就推理小說而言,把戲、求神問卜、讀心術、降靈符咒或水晶球等等一概列為忌諱。一個按照理性創作的推理故事,讀者纔有公允的機遇參與鬥智,但若和神異的天下合作,乃至濟身四次元的形而上天下緝凶,讀者即是在起跑點就必定輸了。
(G)用針筒注射或是在飲猜中放入迷藥。
1、必須讓讀者具有和偵察劃一的機遇解謎,統統線索都必須交代清楚。
作品:
(D)用假人來製造不在場證明。
(A)把案發明場合留下的菸頭,和懷疑犯所抽的捲菸品牌做比較,藉此找出凶手。
5、控告凶手,必須通過邏輯推理,不成假借不測。偶合或冇有公道動機的懷疑犯自白。今後者的體例破案,無疑是用心差遣讀者到一個不成能找到答案之處搜尋,等讀者失利返來以後,才奉告他們答案重新到尾在你口袋當中。如許的作者,不會比一個笑匠好到哪兒去。
陳曾緯譯
(C)捏造指紋。
2、除凶手對偵察所玩弄的需求犯法技能以外,不該決計棍騙或以分歧法的狡計捉弄讀者。
十5、謎題本相必須了了有層次,可讓有鋒利洞察之眼的讀者看破,我的意義是,在案情明白以後,讀者若重讀一遍小說,會清楚地發明,破案的關頭始終擺在他麵前,統統的線索也無一不指向同一名凶手。如果他跟偵察一樣聰明的話,不必比及最後一章便能夠本身破案。當然了,如許的讀者的確是存在的。我對於推理小說所持的根基實際是:如果一本推理小說的架構寫得夠公允公道的話,要讀者冇法本身發明答案是不成能的。能夠預期的是,必然有某部分的讀者和作者一樣機警。如果作者有充足的活動精力,將犯法的打算和線索都在書中誠篤地描述出來的話,這些靈敏的讀者便能夠和書中的偵察一樣,經過闡發、推理和消弭法將懷疑犯指認出來,而這恰是這場遊戲的興趣地點。這也能夠解釋為甚麼有些不屑看淺顯文學的讀者,對於看推理小說不會感到臉紅的啟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