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有房一族(一)[第1頁/共3頁]
譚總甲本日收成不錯,表情很好,過來跟劉民有提及這二道街環境。
劉民有點頭承諾:“該我們值更時就費事譚總甲告訴一聲。”
譚順林唸完了,又對兩人說道:“二位聽清了便能夠畫押了。”
劉民有這才放心:“本來如此,那到時再來請大師。”
然後又付了吳越的房牙錢二錢五厘,劉民有感覺吳叔人不錯,加了二分五厘,共二錢三分,潤筆費給了五分,擺佈鄰的中見費本來普通是一兩分,劉民有都給五分,兩個鄰居當即熱絡起來,幫手籌措。彆的譚總甲也有一份中見費,本該和擺佈鄰一樣,但陳新直接塞到他手上,倒是兩錢銀,譚順林在袖中悄悄一掂,悄悄收了,眼睛都笑眯了。這一番事情做完,劉民有已經是有房一族。
“二位何必多禮,不需求甚麼飯店,就在門口擺兩桌流水席,所費未幾,又遠比那飯店熱烈。”
當下大家歡暢,那本來的房東江有義也不當即走,此人不算大商家,人卻非常大氣,陳新曉得他是棉布販子,一向與他扳談,不一會,乾係已非常和諧。陳新問明他在南城的店鋪位置,籌辦偶然候去看看。
說完這些,譚順林問起二人作何謀生,聽到陳新當了賬房,非常刮目相看,賬房必然會點寫寫算算,不是普通人能做。陳新謙善一番後,對譚總甲作個揖說:“我們初來咋到,如有甚麼不全麵的處所,還請譚總甲和各位街坊多指教。”
譚總甲說得差未幾了,就告彆出門,劉民有和陳新連連伸謝,本來的房東江有義、另有代書人陳則同也站起來,跟譚總甲一起走,世人送到門口。
“立賣契人江有義,今因另居他處,有破瓦房住屋一所,合門市兩間,正房兩間,西配房三間,屋房大小共七間,計地八十三步(注:弓步,一弓步折2.8平米),門窗戶壁高低土木相連,四圍門壁及窗瓦磚石,並天井明堂及石俱全。坐落,東城井東坊二道街總甲譚順林處所,東至官街,南至周來福家牆為界,北至江旺家牆為界,西至本家牆角滴水為界。今憑官房牙說合,情出售與劉民有住坐,永久為業,三言議定,時價價銀四十一兩整,計稅三錢二分八厘,其銀當日公同收足,外無欠少。自賣以後,如有親族人等爭競者,賣主一麵承管。兩家甘心,各不懺悔,如有先悔之人,甘罰白米百石入官公用,立此賣契,永久為照。天啟七年四月二十七日。賣主江有義,中見人譚順林,左鄰江旺,右鄰周來福,房牙吳越,代書人陳則同。”
陳新對這些冇有興趣,他從小到大從未做過家務,結婚後更是請了兩個保母在家裡。送了譚總甲和江有義出門後,見天井中慌亂紛繁,他不想做這些,站著不動又不太美意義,乾脆悄悄溜出了門,在二道街四週轉悠起來。
等他們一走,劉民有就安排起四個主子打掃潔淨,雖說常日有人打掃,但纔買來的房,總要本身清算一下更放心些,屋中冇有東西,江旺見狀也不言語,從本身家拿了兩個條帚過來,王帶喜和張二會乾勁實足,拿著就開端打掃。江旺又拿了兩個木桶,帶著海狗子和張大會去找坊中水井的位置,籌辦辦理水來沖刷天井。
“譚總甲這幾日我們清算伏貼,就找個飯店請街鄰吃個飯。到時還要費事譚總甲幫我們先容各位鄰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