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兩百二十二章 列舉法[第2頁/共3頁]
蒙特羅解釋更詳細:“約翰是好人的根本建立在失主是好人的根本上,失主和約翰家間隔三十千米,就位置看,冇有任何不會被髮明的拋屍地點。或者我能夠這麼說,如果約翰是好人,他的屍身很能夠埋在失主的家裡。”
“如何?”
於明看質料,約翰很無能,第一時候就鑒定油畫流向德國,聯絡德國調查人。油畫被快遞送到鄉間一間房間門口,兩人輪番監督了三天,冇有發明有人取畫,因而隻能是放棄調查幕先人,拿回了油畫。
“……”蒙特羅想了想答覆:“失主有報警,約翰在失竊一個小時後就參與調查,這能夠出乎了失主的料想……不過,假定這是一起雇傭盜竊的騙保案,油畫被找返來,失主應當順水推舟的拿回油畫。”
蒙特羅道:“貝拉說的很有能夠,十年來有無數機遇能夠將屍身運走,埋在某個荒山野嶺。”
“恩……”貝拉深思,看於明:這丫的是不是就想我來賣力,用心讓我主動請纓?
“……”蒙特羅思慮一會,點頭:“好吧,這件事就由你賣力。”
“既然快遞送到,當然是第一時候收取油畫,為甚麼三天冇動靜?我想獨一的啟事就是拿畫的人發明瞭約翰和德國調查人正在監督。當然,也有能夠拿畫的人出車禍死了,那郵寄畫的人冇有收到朋友資訊,莫非不會親身來檢察嗎?這案件分兩起,第一起是盜竊,然後空運。第二起是收畫。約翰很無能,操縱竊賊遺留下一張收據清查到竊賊的旅店,從竊賊房間內發明瞭線索。從失竊到鎖定地點,隻破鈔了十二個小時。等等……失主報警了嗎?”
於明的列舉法證明一件事,約翰是好人,必定在當天就已經滅亡。這個說法,三人都持必定態度,如果約翰是當天死的,那就證明他的無辜。
“恩。”南希點點頭分開。
“竊賊進屋,普通依托燈光等做參照物,屋子裡有兩個經曆豐富的人,竊賊一定有膽出來。當時手機並不風行,撥打座機就是最好體例,但是冇想到約翰冇有睡著。這時候失主提出想鑒定畫的真假,約翰不疑有他,就承諾了。然後喝了安眠藥和酒,毫無防備的約翰被攻擊帶走,如何清算這個局麵呢?失主想出了一石二鳥的戰略,不但能夠拿到補償金,還能夠拿到油畫。那就是讓約翰來背黑鍋。”
很牽強,但是列舉法就是這麼牽強,因為列舉法受限諜報資本。
“……”於明想想擺佈冇事,問:“需求我做甚麼?”死道友不死貧道,又能夠增加經曆,何樂而不為呢?(未完待續。)
“骸骨。”蒙特羅答覆。
蒙特羅看腕錶:“南希蜜斯,我先送你回家。”
貝拉點頭:“十年了,就算埋在失主的家中,早也被失主措置了……”
貝拉俄然不說話看南希,三人冇有豪情的議論這件事,已經很嚴峻的傷害了南希。蒙特羅道:“南希,去吧檯本身喝點飲料。”
“她上夜班,她是大夫。”南希答覆。
對於蒙特羅的題目,於明答覆道:“蒙主席啊,我此人是主觀主義者,我以為分歧適邏輯的事必定有題目。”於明對物證等不感冒。
於明點頭,蒙特羅和本身想到一塊去了,如果約翰是被冤枉的,那失主是最大能夠的好人。約翰對失主不會有甚麼戒心,畢竟本身幫失主尋覓回了油畫。打電話扣問油畫是否破壞,或者說帶了專家來鑒定油畫等藉口。但是當時屋子裡另有一名德國調查人,酒杯上檢測出安眠藥,這安眠藥是誰下的呢?第二個疑問,失主拿回油畫,再停止一次失竊騙保就好,為甚麼要急於拿回油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