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26章 將往華清宮[第1頁/共2頁]
宮妃若要放遣宮婢,當然需求先經皇後首肯,同安公主即使不是宮妃,論來也不該例外,但賀燁既然允準她在外建府,天然也會另撥主子家人歸公主府轄屬,雖說同安仍然長住宮廷,但拾翠殿以外,公主府的主子實在已經不在宮籍以內,十一娘天然不會在侍從等事上橫加乾與,婷潔柔潔是在潛邸時便已調遣去同安身邊奉侍,本來就未錄名宮籍,同安在外建府,乾脆將二婢調離擺佈,並不需求顛末皇後批準。
十一娘聽碧奴細訴啟事,開初也冇如何放在心上,隻讓碧奴轉告二婢稍安勿躁,承諾了代二婢向同安討情。
又恰好碧奴剛走不久,同安便來蓬萊殿尋十一娘閒話,十一娘也就提起了這事。
奴婢們當然也是因為能夠獲得仆人的善待,才甘心捨生忘死、鞍前馬後。
說著竟紅了眼圈。
故而十一娘覺得同安隻是不知二婢異於凡人的成分,想當然以為許以婚配便是善待,經她勸和幾句,這事也就算處理了。
柔潔的出身慘痛,母親被生父休棄,帶著她一度在青樓餬口,後雖被另一豪強贖身,不久又遭嫌棄,柔潔眼睜睜看著母親被繼父活活虐殺,緊跟著她又被賣給了牙行,厥後雖被白魚擇中,暗中教誨技藝,冇有再受虐打,但因為幼年時的遭受,對姻緣再不抱但願,故而甘願單身。
本來是眼看入冬,太後意動,想往驪山華清宮暫住,享享湯泉溫浴,以解寒涼之苦,這本來也不算件事,但太後卻提出要讓同安隨行,話說得還非常冷嘲熱諷。
這事眼看就這麼疇昔了,不想長安殿又來傳詔,十一娘與同安隻好去見太後。
婷潔的表兄乃私兵之一,當年未隨往太原,現在當然也不在長安,二人幼年時雖互許畢生,可也曉得有能夠彆離以後再也不能相見,但婷潔心中扔有對峙,起碼不肯另嫁彆人,但這些事情,未得皇後答應,她是不能向同安坦誠的,眼下人在宮外,冇法直接哀告皇後,逼於無法,才尋碧奴轉告要求。
韋太後非常對勁一斜唇角:“真是個孝敬孩子,我這乖孫女,現在可真是長大成人了。”
韋太後當然不會善罷甘休:“皇後倒是一片美意,恐怕我難堪同安,可我乃同安遠親祖母,自從得知同安幸還未遇劫殺,也是戴德唸佛,又怎會難堪與我骨肉相聯之長輩?我與孫女一彆數載,不比得聖上在太原時,叔侄兩相聚一處,皇後以疏間親,這要鼓吹出去,外人可不會諒解皇後待同安一片竭誠,反而會誹議皇後用心不良。”
“自太宗帝始,便連君王,也愛往驪宮越冬,老身也曉得,當明天子身強體壯,不懼寒涼,又不肯勞師動眾離京入駐彆宮,天子留在都城,皇後當然也不能遠遊,不然世人不說皇後是孝敬我這婆母,倒會群情皇後妄圖吃苦了,隻同安到底是我孫女,留在宮中,也不能替皇後分擔外務,便由得她代叔父叔母儘孝也罷,如此也算分身了。”
這兩名侍婢可不淺顯,乃賀湛為十一娘經心培教,忠心耿耿自未幾說,也都是身懷技藝。
仆人當然也有權力主張仆婢的姻緣,可皇後畢竟是同安的長輩,婷潔柔潔二婢乃叔母所賜,從禮節上說,同安不管是獎懲,抑或放遣二婢,起碼應當知會十一娘。
同安慚愧道:“難怪叔母擇此二位奉侍同安,本來是擔憂我在外居住,安然可貴保障,二位五年以來,護我全麵、奉養起居,從無半點偏失謬錯,我不該自作主張,叔母既已申明,同安還哪敢難堪?二位去從,全憑叔母作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