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二章 一點也不好玩【二更】[第1頁/共2頁]
身邊的男人昏昏沉沉就要抓著她的手,醉意已經讓他分不清麵前的是誰,隻大聲說道:“彆走!再來!再來喝!”
言宸看了她一眼,見她魂不守舍,估計心機還在另一處,又想到了司機禁止他時說的話――
就拿早餐為例,之前用飯的時候,言宸老是規端方矩坐在一邊,安溫馨靜地吃,等吃完了就安溫馨靜地回房間讀書。
像是在說,看吧,你這麼個大美人每天在思春期的孩子麵前晃來晃去,可不就跟狗見了肉一樣地得眼饞嗎?
心下一陣不悅。
鳳九聽著皺起了眉頭,“病院?”
管家連絡了言宸這些日子的躁動,誠懇說道:“少爺應當是芳華期到了吧?”
後者朝他聳聳肩,一副我甚麼也不曉得的模樣。
等鳳九到了病院,言宸已經好端端地躺在床上,看著他的書了,認識到有人出去,微微抬了個眼。
回想起她方纔的模樣,若不是早有聽聞,他還覺得是本身認錯人了,就那麼溫馨呆著的時候,一點也冇有傳聞中冷羅刹的模樣,反之,另有一點點該死的,惹人垂憐。
房間裡隻剩下兩個娃娃。
實在再差一點,她就能撬開這個男人的口了,言氏在這麼項目上幾近能夠做到光收利的境地,或許是這位公子哥平常功德做很多吧,竟然冇有被鳳九大宰一筆。
“言家鳳九嗎?”他笑著擦了擦沾到沙拉醬的唇角,燈光下那張臉看起來邪魅不已,半晌微淺笑了開來,“也冇有他們說的那麼大不了嘛。”
嫁人?對,她當然得嫁人,但是就算要嫁,也不能因為年紀到了,就瞎嫁吧?裘家阿誰小子底子就是狼子野心,看中她身後的產業,纔會一返國就來同她相親的!
討來給言宸做玩伴,如果他對勁的話,就當個童養媳也很不錯。
如果再過一段日子,他或許會明白這些話裡濃濃的酸味是如何回事,但是當下他卻隻感覺,本身隻是純真地,措置一群不如何討人喜好的白眼狼。
“少爺啊――蜜斯本年二十八了呀!再過兩年就要奔三了呀!您總不能一向拖著她不讓她嫁人吧?!”
老是想方設法地弄出一些動靜來吸引她的重視,等她不解地看疇昔以後,又立馬跟焉了的猴子普通,垂下頭去。
“對,我看這個春秋的其他少爺,對性比較敢興趣,少爺固然看不出來,但或許內心還是有些在乎的。”說著看了她一眼。
說著走開了。
“你哄人!”
第二天她從外頭帶回一個小女孩來,女孩看起來與言宸差未幾大,另有一些內疚,跟在她身後,鳳九把人悄悄往言宸麵前一推。
木彤彤皺起了眉,“彤彤不會做這些……也要捱打嗎?”
“姐。”他衰弱地喊道。
“我冇有哄人,不信你看,管家來抓你了。”
“甚麼事?”清冷的聲音從電話那頭傳出。
醉意醺醺倒在桌上的男人卻俄然展開了眼,那雙眼裡哪另有甚麼醉酒的模樣,取而代之的是眸光熠熠的神采。
“這是木家的孩子,彤彤,明天你就幫手照顧一下吧。”
鳳九想了想,感覺他說的有事理。
言宸笑了笑,“不,不像。因為故事裡的彤彤不曉得,本來這個姐姐是和爸爸說好了,要費錢把彤彤買走,給他們產業仆人,每天都要擦地、乾活,如果乾的不好,還要捱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