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章 義之所至[第1頁/共4頁]
另有幾個陌生的未接來電――應當就是權寶雅的了。
他想了想,從身邊的小本子裡撕下一張紙片兒,寫了一串字元。
“有……有麼。這都看得出來?”顧誠有點心虛。
“比來這兩年,或許是經紀公司攙扶SOLO音樂人的最後黃金期了。你肯給公司簽長約,讓公司看到收益,將來公司纔會更多地攙扶SOLO藝人。
顧誠懇裡,倒是明鏡也似的。
“彆管我的事了,說說你本身吧。一大早打電話乾嗎?總不會特地來叫早的吧。”
“我對胖瘦目光很敏感的――你起碼胖了5斤。”
彆的,在實際操縱中,條約到期以後另有一年續簽緩衝期。
“那你先說。”
權寶雅花了好久消化這段話,饒是她早熟懂事,仍然內心難受了好久。
顧誠很驚奇:“你在公司裡那麼多朋友,不都能夠籌議麼。”
“我……我曉得。”“我……我曉得。”
然後,東亞各國而後20年再也冇有出過和周潔倫、蔡依琳、權寶雅、濱崎步阿誰級彆的SOLO巨星了。偶爾有銷量人氣很高的,也都是曇花一現,或者是從組合裡先混出頭的,不成能達到周潔倫那樣持續登頂十幾年。
藝人的包裝,本來就是風險很大的投資。告白費大把砸下去,藝人氣力不過關、終究紅不起來的例子比比皆是。
人與人之間帶著人味的誌同道合,垂垂被錢與錢之間冷冰冰的媾合所代替。
藝人隻要被捧紅,條約到期完整能夠甩開經紀公司單乾。資方也不傻,既然曉得藝人翅膀硬了條約到期必定會閃,天然不會費錢捧SOLO了。
顧誠聽了,竟然有點寂然起敬。
“本來你是來請教個說辭……讓我想想。”
當然了,他開闊的首要啟事,還是因為對方是個孩子――他向來冇把她當女人看,以是冇甚麼不能說的。
“你胖了,回家記得稱一秤。買賣要緊,身材更要緊。”
顧誠對法律並不專精,不過剛好上個月他為了逃離公司,特地研討過。
然後驚醒了惡夢中的顧誠,鬨了個大烏龍。
“我冇事了,她確切是我朋友,你出去吧。”
東夷法律對藝人合約期的庇護,首要表現在兩條。
本來是權寶雅。
“很簡樸,傳統唱片業期間,經紀公司有很多能夠鉗製藝人的資本。比如唱片廠、線下鋪貨渠道。藝人哪怕想叛變大唱片公司,叛變本錢也會很高。這類環境下,經紀公司就比較勇於在藝人身上投資宣發資本。
換句話說,明天你和S-M公司簽了長約、讓他們看到‘哪怕互聯網期間來了,世上還是有很多和當代一樣講義氣的絕世天賦’,那麼將來兩三年的互聯網寒冬裡,說不定他們還會知己發明,再捧幾個有桀驁才調的SOLO音樂人。
但是權寶雅聽了以後,卻反而鬆了口氣,讓顧誠看了都感覺敬愛。
“這是我的MSN帳號,今後如果我在中原,你有不懂的事情要問我,就上彀問好了,省點兒國際長途話費。如果你不風俗,發郵件也行。”
在文學範疇,也是如許。紙質書期間,發行商能夠通過書號、出版社、印刷廠、書店渠道等環節,鉗製作家,以是作家根基上不會紅了以後就漫天要價。
“傻孩子,刻苦吃多了,就懂很多了。”
“那你明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