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繁體小說網 - 其他小說 - 我想做個大俠 - 1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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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2[第1頁/共4頁]

“這是沈光亮最後一次駕駛出租車載客的視頻監控,車輛往右拐是視頻的盲區,他從拐入到掉頭出來,時候間隔隻要不到五分鐘,這時候,他很有能夠在路邊拉到了客人,這小我能夠肯定為犯法懷疑人。”

“菸頭上我檢出了男性的DNA,懷疑人燃燒利用的助燃劑是汽油。”

就在案發後的第二天,按照監控視頻顯現,死者的出租車最後一次吊掛牌照行駛,是在去往高新區的一段公路上,以後車的車牌照便被摘除,並直接駛向了焚屍現場。很明顯,懷疑人的殺人現場,很有能夠就在這段公路的某個角落。

明哥持續說道:“要想精確地劃出懷疑人地點範圍,起首必必要曉得懷疑人燃燒汽車一共用了多少時候。按照夜班駕駛員王輝的筆錄,死者每天接車時油箱都是加滿的。他駕駛的是老款桑塔納轎車,車齡十年,油箱的容積是60升。我們已知油箱的總容量,減去行駛中的油耗,那油箱裡剩下的容量我們就能得出一個數值。我們曉得汽車燃燒的總時候,減去他抽菸蹲守的半個小時,那我們就能得出懷疑人來回焚屍現場的大抵時候。接著再按照懷疑人的身高換算出他的步子長度和走路的頻次,如許便能夠大抵判定懷疑人在這段時候內走了多遠的間隔。”

肯定好範圍以後,我們直奔目標地――芳泉路。芳泉路以工廠和汽車4S店為主,常住人丁非常稀少,以是這條路平時鮮有車輛行駛。

“但是我前腳剛跨過綠化帶,他後腳便追了過來。我本不想殺他,但他比我高出一個頭,如果我不拿刀侵占,當晚必定要被他打殘。以是我取出匕首踮起腳,一刀紮進了他的胸口,然後又補了兩刀。沉著下來後,我覺得,隻要把屍身和車措置掉,你們公安局就不會找到我。我從油箱裡抽出了大半箱汽油潑在屍身上,接著我撲滅汽車便分開了那邊。走到半路我俄然想到了發動機號,如果發動機號不磨掉,差人還是能找到這輛車。因而我趕快趕回店裡,來回折騰了一個多小時,我又趕回了焚屍現場。我到的時候,車還在燒,我驚駭彆人瞥見,便找了一個埋冇的處所躲了起來,等火滅了就去磨掉了發動機號。”

“現在屍源和車都查不清楚,該從那裡開端動手?”

“車架號和發動機號”就像是人的身份證號碼一樣,是車的唯一辨認代碼,特彆是發動機號,它是在車輛出廠時便刻在汽車發動機上的,就算是大火燃燒,也不成能將其粉碎。每一輛在路上普通行駛的車輛都會在車管所備案,我們隻要找到車的發動機號,便能夠輕鬆地查到車輛的統統人。

刑警隊的窺伺員連夜將其抓獲,顛末DNA比對,這個名叫夏川的青年恰是本案的犯法懷疑人。

很快,夜班駕駛員的家眷趕到科室,老賢在第一時候給他們做了DNA鑒定。鑒定的成果並冇有出乎我們的料想,死者果然就是夜班駕駛員沈光亮。沈光亮已有50多歲,四口之家,育有一兒一女。

明哥看老賢已經說完,接著叮嚀道:“焦磊,接下來的事情就交給你,爭奪在最短的時候內找到第一現場。”

“固然畫素很低,但能看出來這很像手持充電式的打磨東西。”

血液是凶殺案件中最為常見的物證。如果現場存在血泊,普通8到12小時,血泊大部分枯燥,僅中間部位會有稀釋黏稠的血跡;12到15個小時,除中間較小的部分冇有凝固枯燥以外,其他部分完整枯燥變硬,對判定受害人滅亡時候有著極大的幫助感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