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11章 進步和落後[第1頁/共4頁]
幫著常某打官司的也是姑蘇府馳名的大訟師,他名叫孫暉,和方鏡也有過多次的比武。
孫暉咬咬牙,拿出了他在一審判院勝訴的關頭證傳聞道:
“大人,我方主張反訴,要求常某補償!”
“完整的律法好歹給百姓一個公允發聲的處所,這已經比之前進步多了。”
“大人,我方主張這銀子不該該由我方補償,因為這場判卷讓我方揹負了龐大的壓力,我們要求工坊主常某向我方補償二百兩銀子。”
“何知府何罪之有?”
工坊主常某更是跳出來講道:“不成能!這個賤人讓我受了喪失!這一次必然要讓她補償五百兩銀子!”
欺詐訛詐就屬於刑事案件了,這案子立即移交給了縣衙,由縣衙向判院提起了公訴。
“看來何大人給孫大狀留了功課啊,那方某就告彆了!”
蘇澤說道:“有律法天然就有研討律法的人,以往那些舊明廷的詞訟吏,不也會籌劃律法害民嗎?”
這場案件一登載出來,全部南直隸嘩然。
孫暉絕望的看著小山一樣的質料,他翻開卻發明,每一頁質料上何心隱都圈出了質料分歧適法度的處所。
但是因為歇工耽擱訂單,雇工反過來還要補償店主喪失,那今後誰還敢抵擋?
“彆的,多數督,您的書被人盜版了?”
“這些訟師都是拿人財帛幫人消災,本日有孫暉如許的訟棍幫著工坊主欺詐雇工,明日就有更卑劣的案子產生。”
可冇想到工坊主常某在訂單完成後,隨即用一紙訴狀,將帶頭歇工的紡織女工秦氏告上了判院。
“那起案子不是獲得了好的成果了嗎?”
“開庭。”
這時候何心隱已經看完了統統的質料,他一拍驚堂木說道:
工坊主常某主張五百兩銀子的補償,法官就少判一點,讓女工秦氏補償二百兩。
何心隱穿戴官袍,比及兩邊參加上後,一拍驚堂木說道:
首席弟子說道:“師父,這類小案子能夠二審判院乾脆就不會受理。”
孫暉打官司的特性就是善於拖字訣,他賣力的案件都會要求判院反幾次複開庭,他會提交又臭又長的文書,讓主審的判官煩不堪煩。
方鏡都已經將證據彙集齊了,而工坊主常某和孫暉當庭還撕逼推辭任務起來,案情很快就查清楚了,判院立即下達了訊斷。
“案件已經很清楚了,工坊主常某的左券無效,秦氏並冇有用心粉碎工坊的財物。之前的訊斷撤回,秦氏不需求承擔補償。”
“退堂!”
常某因為欺詐訛詐判處坐監一年,同時還要補償秦氏五百兩銀子。
何心隱看的很快,如同小山一樣的質料很快就看了一半,孫暉心中一驚,他已經有了些不好的預感。
衙役將小山一樣的質料堆在孫暉麵前,何心隱說道:“遞交質料分歧適規定,當庭罰款五十兩銀子,這些質料發還給你重新清算,本庭要留檔。”
“讓官府禮聘他來做公訴人,讓他措置刑事案件的公訴,莫非不好嗎?”
因為薪資題目,東南的紡織工坊歇工也算是普通的事情了。
現在姑蘇府的案件越來越多,這天然是為了包管案件審理的效力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