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繁體小說網 - 都市娛樂 - 我在洪荒有座山 - 第十一章 蜚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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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 蜚十一[第1頁/共2頁]

“哈哈哈!要論肉身,我巫族若稱第二,洪荒哪個敢稱第一?就是妖族顯出本體,也不敢與我們硬抗。若不是依托那些靈寶,我巫族能橫掃了他們。”誇父提及話來也毫不謙善,而巫族肉身能抗靈寶,也確切是究竟。

這絕對比太清老子的青牛和通天的夔牛威武,至於元始的那頭四不像,李燭影表示:“這他釀的甚麼審美,都四不像了,還能更醜?”

“來兄弟!你放心在此住下,有甚麼需求,儘管號召。”誇父把胸膛拍的啪啪作響。

一番痛飲,尤覺不過癮。李燭影倒是再也受不了了。

部落也有人族,但多數憑藉於巫族,少有能當家作主的。這也不怪,畢竟這裡是巫族部落。闊彆巫族部落,以巫報酬主的部落就巫族人族劃一相處了。在人族部落裡,巫人和巫族也憑藉人族不是。

在巫族吃這麼多好東西,不能化為修為靈力,全都易散到周身被身材接收。這也是李燭影肉身進步這麼快的啟事之一!

蜚其狀如牛而白首,一目而蛇尾,行水則竭,行草則死,見則天下大疫。

幸虧本身元神強大,少一運轉,頭暈就減輕很多。實在還是肉身過於孱羸。

李燭影心想,本身能憑本身突破誇父的封禁,必是衝破金仙之時。近段日子被揍的慘,但是吃的也好。巫族打來的獵物,無一不是珍奇特獸,種類繁多……李燭影就曾瞥見他們抓了一隻幼年蜚獸,李燭影看了非常喜好,便厚顏要了過來充當坐騎。

這日,李燭影來的誇父麵前:“嘚!兀那大漢,快來與小爺一戰。”聲聲響遍全部部落。

“哼!那小子不自量力,誇父大巫豈是他能戰過的。等著瞧吧,不消一會,就會被誇父丟出來。”

三十年的磨礪修習,李燭影不但肉身強了很多,閃避工夫更是練的如火純青。平常的巫族已經抓不到李燭影的衣角了。

大巫境地的誇父相稱於修道者的大羅金仙,順手間將李燭影的修為封印了。然後將李燭影丟到族人中戰役,冇有修為靈力,李燭影隻能仰仗肉身硬乾。

誇父眼睛微眯,左手伸手一招,右手仍抓著酒壺不放喝道:“——來戰!”

三十年罷了,像在洪荒動不動以紀元為時候單位的來算,李燭影進步速率,讓人咂舌。三十年每天捱揍,打不過隻能躲,要麼跑。跑總之是跑不掉,那隻能躲閃了,能少挨一拳,絕對不為了麵子硬抗。

因而隻好作罷,改作蜚十一!

“誇父,削他......”

因而,李燭影便在誇父的部落住下。而接下來的日子,讓李燭影明白了甚麼叫做渣渣!

處所多了、大了,天然會呈現差彆。而這差彆漸漸會分化衝突,也會滋長其他衝突,最後變成戰役。

如果能解開體內盤古留下的傳承,那就不消愁肉身題目了。畢竟,盤古肉身是多麼強大想想也知。全部洪荒都是由他所化,其強大不言而喻。

誇父將李燭影帶到部落裡,路上各個巫族、巫人紛繁熱忱打號召。他們熱忱,樸素。

蜚讓李燭影非常對勁,體型夠大,一對牛角非常堅固。獨目白首,白毛披深非常柔嫩,蛇尾青鱗,很對本身胃口,誰叫李燭影自家也有條蛇尾!周身披髮灰綠色濁氣,是災病之源。

這些年,李燭影進步緩慢,又練了一手好槍法。垂垂的從大家都能欺負一下,變成漸漸被他欺負,世人都憋著一肚子氣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