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我殺人了!?[第2頁/共3頁]
此中一個差人微微挑了挑眉,持續問道:“那叨教您最後一次見到他是甚麼時候?”
“好的。”
“沈願。”
【2023年12月09日。】
沈願歎了一口氣,她曉得本身在災害逃了。
沈願忍不住摸了摸她的小腦袋:“真乖。”
實在沈願很想到內裡去聊,但是讓鄰居聽到,到時候對樂樂不好。
火焰吞噬了紙張,罪證化為了灰燼。
【如果砍碎,放在冰箱內裡,位置不敷,並且,樂樂的冰淇淋就不能吃了。】
沈願一轉頭,就看到了身後的兩隻大黑狗。此中一隻猖獗朝著她搖尾巴,另一隻正在嚼著甚麼,聽聲音應當是骨頭之類的。
不!
一覺醒來,卻俄然穿越到了一個殺人犯身上……
沈願隻感覺腦瓜子嗡嗡的,她忍不住反問道:“你剛纔說,誰報的案?”
“是的,固然您宣稱蘇明先生是您的丈夫,但是,蘇明先生有受法律庇護的妃耦。”
“大抵是蘇明阿誰混蛋,冇有給樂樂上戶口吧。”
【但是,樂樂如何辦?】
“他是我丈夫。”
沈願將兩隻手都搭在膝蓋上,極力不讓本身持續顫栗。
另有比這更糟糕的事嗎?
“能出示一下身份證嗎?”
【婆婆過來了,此次的狗很乖,我明天做了肉餅,鄰居們很愛吃。】
幸虧,按照下一篇日記,不難反推日期。
兩個差人齊齊皺了皺眉,此中一個道:“據我們所知,您並冇有女兒。”
她很想扒開狗嘴,看看內裡有甚麼,卻又怕真的看到手指殘肢。
【公公帶來的狗很棒,因為它很餓。它是我的好幫手。】
如何了?
【骨頭太硬了,並且,如果我總在剁骨頭,很輕易引發鄰居的思疑。】
拍門聲也越焦炙促了起來。
……
【2023年12月07日。】
沈願感覺這個題目有些奇特,卻又一時候不曉得那裡奇特。
或許,原主是精力病呢。日記內裡記錄的統統都不是實在產生的!都是原主的胡想!對!絕對是這模樣!
【蘇明的爸爸,也就是我的公公,傳聞蘇明要吃狗肉,頓時從鄉裡趕了過來。】
沈願站起家,悄悄推開樂樂的房門:“樂樂,媽媽要出差一段時候……”
冇事的,正凡人第一次碰到差人上門都會嚴峻的,冇事的。
“我明天被教員演出了哦。”樂樂揚起圓溜溜粉嫩嫩的小臉,暴露一個甜美的笑容,就像一個小天使。
沈願深吸一口氣,翻開了大門。
沈願心中頓時湧起了不好的預感。
房間內,兩條狗齊齊望向她,而兩條狗圍著的凳子上放著一個和樂樂很像的布娃娃。
“老婆?”
“我能夠跟你們歸去,但是,能不能請你們派一個女差人,幫我照顧一下我的女兒。”
【我不是用心的!我真的不是用心的!如果不是他先對我脫手……是他先打我的!我隻是侵占反擊,對,我隻是侵占!我真的不是用心的!】
或許是因為原主太惶恐了,以是,她在殛斃蘇明時,並冇有寫日期。
穿越到殺人犯身上的第一天,就被差人逮住,這是甚麼運氣。
【砍碎,放停止李箱內裡,找處所埋起來?】
沈願去幼兒園接樂樂的時候,四周人都在用非常的眼色看著她,她差點覺得本身臉上有血,究竟倒是統統普通。
【有了,我能夠讓蘇明的爸爸從村裡牽條狗返來,隻要我和他說,蘇明想吃新奇的狗肉就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