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體小說網 - 曆史軍事 - 我在女子監獄當管教 - 第六百四十九章越獄的女囚

第六百四十九章越獄的女囚[第3頁/共3頁]

冇想到陳振有強姦犯法在先,張冬梅和梁芳是合法防衛,並且也有自首情節,但是最後隻能放棄上訴,冇有錢請狀師,冇有錢補償,冇有錢上訴成果是徒勞的。她們隻能接管這個成果。

攀岩者是因為有能夠蹬到的落腳點和手能抓住的處所,但是,內裡光溜溜的,她到底用的甚麼東西,搞不懂,並且外牆冇有任何的坑洞。

梁芳和張冬梅俄然返家,像乞丐一樣呈現在村內裡。

實在,我也感覺這個訊斷無期徒刑太重了。

然後趴下來了以後,她就從高牆角落爬上去,高牆那邊有點坑洞,她就從那邊爬上去,然後用塑料袋套停止腳,從高牆上電網爬上去,以後,幸虧被哨崗上的執勤職員發明,然後執勤職員告訴了帶領,帶領找人包抄住,用長木棍把她捅下來,而當時,她已經翻到了外牆,就差兩分鐘,她就能勝利逃獄了。

回家第二天,張冬梅和梁芳在家人的伴隨下,到派出所投案自首。流亡的日子把她們兩人折磨得筋疲力儘,看起來已經人不像人。

接著,送來了一個逃獄的D監區的女囚。

張冬梅並不清楚法院訊斷所稱的”犯警侵害”,她一向堅稱當晚老友梁芳是被強姦。

xx中院的訊斷書稱,案發當晚12時許,住在四樓的員工董某被三樓的吵架聲吵醒,聽到樓下張冬梅喊著“太欺負人了”的話,後聽到陳振呼喊拯救,聽到三樓有人從樓梯往下跑的聲音。員工史某也作證稱模糊聽到陳振喊“你饒了我吧。”

張冬梅丈夫找了張冬梅三年。三年前,xx市來的差人找到他家,奉告他,張冬梅殺人叛逃了。張冬梅丈夫說,他不信賴他老婆會殺人。

但我無能為力,我不能竄改她的運氣,幸虧是,她儘力冒死的表示,這個不幸的女人,已經弛刑了,從無期減到了十三年,也就是說,她不屑的儘力下,從無期,到了十三年,已經蹲了九年,另有四年便能夠出去了,但是在這節骨眼上,她出了題目了,逃獄!

張冬梅丈夫這些年為了找張冬梅,弄到家無分文,全部親戚朋友都借了也湊不齊十萬,他想過存款救張冬梅,但冇有資產,貸不到款,終究冇能給被害人家眷民事補償。厥後中級法院一審訊斷,以用心殺人罪,判處張冬梅無期徒刑。

按法院訊斷書的認定,十二年前,在xx市華誼飯店打工的張冬梅,因隔壁宿舍的廚師陳振犯警侵害同室室友老友梁芳,張冬梅激憤之下刀殺陳振,後與梁芳踏上流亡之路。

村裡人聽到張冬梅殺人的動靜,都很吃驚,在他們眼裡,張冬梅誠懇木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