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四章 入獄[第1頁/共2頁]
榮王從速攔住榮王妃,說道:“你去了也冇用,他死不了。恰好將他關在大牢裡幾天,讓他長長記性。”
將寫書的月之吟抓起來後,郭振帶著人去了榮王府。
“我說你們兩個也太冇有義氣了吧,我那是酒後隨便一說,成果你們就真的開乾了,何況我連一文錢都冇有收到呢,找誰說理去?”
郭振拱手行了一禮,然後說道:“下官是來抓人的。”
從小到大,這個兒子就冇讓本身費心過,現在竟敢刊印淫穢冊本,榮王恨不得剛纔一腳踹死他算了。
林墨吐槽道:“要不是財迷心竅,想要靠刊印《金瓶梅》贏利,會變成現在這個模樣嗎?”
“你們如何怪到我的頭上了?故事不是我想的,也不是我寫的,我是最無辜的。”
郭振說道:“因為,這本書就是小王爺刊印的。”
“甚麼我哥,那是我弟弟。”
強即將林墨關進大牢後,郭振又讓人將書坊的老闆抓了過來,顛末審判後,曉得了寫書的人和刊印的人是誰,內心不由大喜。
客堂。
林墨嘴裡叼著一根稻草,很無法的說道:“我甚麼都冇做,本來在家裡吃火鍋唱著歌,俄然就被人抓到了這裡,我比竇娥還要冤啊。”
“額……這個娘也忘了,歸正前後就差了一刻鐘的時候。”
榮王妃心疼兒子,看不得兒子刻苦,就要去縣衙救人。
郭振神采安靜,看起來一點兒都不驚駭,淺笑著說道:“下官也是秉公法律,還請榮王包涵。”
說著,榮王抬起腳,一腳踹出去一丈遠。
榮王神采一沉,冷冷的看著郭振:“來榮王府抓人?你想抓誰啊?”
“你這個犟丫頭,都甚麼時候了,還在乎哥哥弟弟的?”
榮王忍著內心的肝火,問道:“秉公法律?那你說,秀兒犯了甚麼法?”
林墨、楊秀和月之吟並排靠在牆邊,一個比一個懊喪。
“郭振,你好大的膽量!”
楊秀和月之吟表示附和,同時問候了一遍郭振祖宗十八代。
“郭太守本日如何有空來我榮王府了?”
楊秀瞪眼了郭振一眼,明天他敢過來,手裡必定是有了充沛的證據,現在就算是不想承認也冇甚麼用了。
月之吟感慨道:“我更冤枉了,我隻是一個槍手,成果也被抓了出去。”
月之吟問道:“既然我們三個都冤枉,那應當怪誰呢?”
楊秀被帶走後,榮王妃急的直頓腳,說道:“王爺,您就如許眼睜睜看著郭振把秀兒帶走了嗎?他但是你的親兒子啊?”
“秀兒,這本《金瓶梅》,是不是你刊印的?”
“歸正我要當姐姐。”
縣衙,大牢。
當然了,榮王內心也並不擔憂這個兒子,刊印淫穢冊本並不是甚麼大罪,最多也就是罰款外加坐幾個月大牢。
郭振說道:“這是真的,下官已經抓到了賣這本書的人,他親口承認,就是小王爺刊印的。”
說完後,榮王便分開了客堂。
楊秀又看向月之吟:“還得怨你,誰讓你寫那麼多淫穢的內容的,不然也不會成為禁書?”
“你……你這個孝子……真是想氣死父王嗎?”
榮王妃急的像是熱鍋上的螞蟻,然後把女兒叫來:“萱萱,你哥被郭振抓走了,你從速去先看看,可千萬不要出事啊?”
林墨非常悔怨,典範小說那麼多,當初這麼就說了《金瓶梅》呢?
“林墨兄,這裡最不冤的就是你,要不是你說了《金瓶梅》的故事,也不會有前麵的事情,我們也都不會被關進大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