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五章 安置問題[第2頁/共2頁]
不幸的詞兒,不幸的流浪兒童!
合法家鳳試著把嘎吱嘎吱做響的門簾翻開,中間開來一輛三輪巡查摩托車,有兩個治安職員,跳下一人直接取脫手銬就要銬家鳳,眼看家鳳就要成待宰羔羊,幸虧平哥及時趕回,有驚無險;那些治安是熟諳的。
“買賣有路人無路”、“天下上冇有不贏利的買賣,隻要不贏利的人”
“大炮”這傢夥但是周邊工廠無人不知無人不曉的人物,他是“萬人福”超市的駐場主持人,不分白日早晨在超市前麵廣場上每天搭台主持節目,固然向來冇打過交道,家鳳一眼就能認出“大炮”。
早幾晚,還見“大炮”邀上一流浪兒童下台演唱聞名的歌曲《流浪歌》(原唱歌手:陳星)。
“報酬刀俎、我為魚肉”,給家鳳上了活潑的一課;以是到處謹慎翼翼、晚出早歸,就是為了製止前車之鑒。
“三無”職員(即無身份證、無暫居證、無用工證明的外來職員)收留遣送中轉站收留。
丁老闆年青有為,不到30歲,開一輛比亞迪,這處租房中間,也是他剛攬下來不久,特彆熱忱,特彆跟周邊企業的人來往,這是他諸多買賣的一種;厥後深切來往,發明他跟家鳳公司裡形形色色人等打交道,專門收買工廠裡的渣滓,年入都是上百萬。
家鳳早兩年剛到東海時,算是趕上了“末班車”,看到警車、巡查車,有一種莫名的“怕怕”,傳聞被纏上,一不謹慎就進結局子,至今還不曉得內裡是一種甚麼滋味,隻能從影視劇中窺測一二,家鳳但是一片空缺、一向以來在黌舍是好門生、在社會是良民的“完美形象”,差一點全毀了。
看來隻要擅於運營之道、冇有甚麼買賣不能贏利……這就是丁老闆的口頭禪。
事情是如許的,當時投奔、借住在平哥的飯店裡,說是飯店,也就是路邊一違章修建,鋼架搭建的臨時小屋,配上一個卷閘門,可惜門鎖卻一向是壞的,出門隻能虛掩,一拉就開的,屋裡冇甚麼值錢的傢什,除非把煤氣罐背去賣了,可值個百兒八十的,一次家鳳找事情返來,平哥出去冇回。
從速打號召,酬酢,這就是男人之間的“來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