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0章 叢林瘋狗[第1頁/共3頁]
歐文卻一把拉住了她,道:
歐文小聲道:“這不是我馴養的那幾頭小乖乖。”
等歐文把他扶起來的時候,這小子眼神都板滯了,嘴巴一抽一抽的,看模樣幾近是要哭了出來。最後還是克萊爾安撫了他幾句,纔算回過神來。不過經此一役,這小子倒是溫馨靈巧了很多,不像之前那般惹人嫌了。
“警告!你當前行動將會引發劇戀人物警戒防備,形成好感度喪失等負麵結果,是否持續?”
秦奮冇說話,一個洞察術丟出,付出100儲存點後,很快獲得了這頭迅猛龍的詳細資訊:
申明:還請不要去用心挑釁它。
備註:這是主動活潑在全部恐龍期間的中型獵手,肉食係捕食者,它們成群結隊的行動,風俗用鋒利的鋸齒去扯破仇敵。
瞧瞧這類米粒似得的小傢夥,動動指頭就能碾死一片,有甚麼好怕的?
身長:2.17米
然後秦奮二話不說就節製著力度踢翻了懸在半空中的水窪,積儲的雨水轟然傾瀉,衝著格裡當頭砸落。雨水很快毀滅了少年身上的火焰,這傢夥一開端遭遭到螞蟻叮咬,現在又嚐了遍冰火兩重天的刺激,的確比落湯雞還要狼狽。身上一塊塊的青紅咬痕不說,那頭桀驁的短髮也在火舌的舔舐下捲曲了一半。身上沾滿了連同雨水一同落下的枯枝爛葉,嘴巴裡乃至還鑽著一隻綠色的青蛙……
可鮮有人曉得,螞蟻一旦成群結隊,也會變成叢林中非常凶暴的存在。就彷彿日軍1945年在緬甸被鱷魚吃了一千多人,事發之前,冇人信賴。
就在他站立深思的時候,俄然間,秦奮的耳朵微微動了兩下,他的目光跟著一緊,刹時向火線看去。
稱呼:迅猛龍(伶盜龍)
那些恐龍或許眼睛有些瞎,但鼻子絕對很活絡。沙魚都能在幾十千米以外捕獲到飄零在海水中的氣味因子,就算給恐龍們打個扣頭,也總能捕獲到周遭數千米之類的血腥味吧?不然豈不是連狗狗都不如了?
“屍身冇有腐臭跡象,開端估計滅亡時候不超越三個小時。這頭恐龍應當是被獵食者盯上了,致命傷是腹部被扯破的傷口,足有十五厘米長,乃至於腸子都流淌了出來。”
這不過是最簡樸的窺伺才氣罷了,大部分雇傭軍都會學上一兩手,畢竟殺手以後要措置的事情另有還多,比如指紋,比如凶物,比如血跡等等。想要不被抓住,隻要洞悉警務職員的設法才行。
格裡這貨倚靠的那棵巨榕樹中間倒是被蛀空,樹乾內部已經成為了蟻巢,也不曉得內裡有多少隻螞蟻。因為雨林中行進普通都會紮緊衣袖與腰帶,等他反應過來慘叫的時候,這些紅色的小傢夥已經從打仗部位爬邊了他大半個身子!遠遠看去,就彷彿體表覆蓋著一件薄薄的紅紗,密密麻麻的螞蟻在爬動,給人一種頭皮發麻的驚悚感受!然後這些螞蟻才找到手臂、脖子、臉頰這類裸/露在外的位置下口啃咬。咬人的時候還會分泌一種蟻酸,產生狠惡的灼燒痛感。以是彆看這類小玩意兒不起眼,咬你的時候你就感遭到痛了。
冒險者悄悄嗅了嗅鼻子,然後將視野轉向了不遠處的叢林當中。那邊,傳來了一股很淡的血腥味。對於冒險者來講,血腥味是最熟諳的味道,同時也是最敏感的味道。因為在很多時候,流血就意味著滅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