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三章 花府失竊案(十二)[第2頁/共2頁]
在金鞍血玉馬失竊以後,花有財的一係列行動都能包管這隻金鞍血玉馬不能夠呈現在明道上,而暗盤很較著也想要找這隻金鞍血玉馬,那麼既然花有財派人搜過府中,想必這東西現已不在這裡,可薛青峰的老巢在這裡,如果這隻馬不在這裡還能夠在那裡呢?
虞姬手上,並冇有這二人有所關聯的證據,也無從指向這此中的關聯。
莫非是四姨娘和薛青峰結合作案?
尋遍了整間屋子,虞姬都冇有找到洗衣服用的物什,明顯薛青峰的衣服並冇有自淨才氣,可前次見他的時候,他身上的那身衣服明顯是舊長衫新夾襖,並且長衫並不算臟,起碼領口還算潔淨,倒是那件新夾襖,固然看起來是件新衣服,可較著並不珍惜,袖口上麵磨颳得很臟,這對於一個常常出冇賭坊的人來講並不算甚麼希奇。
如果說夾襖是賣掉這隻冬石牛角碗以後買的新衣服,他本身又底子就不會洗衣服,那麼,他是從甚麼處所拿到了碗,又在阿誰處所是誰給他洗了衣服?
薛青峰的房間很亂,碗放在桌子上積了灰,有幾條臘肉掛在了房梁上,但隻要一條的上麵有被胡亂撕下的陳跡,想必是薛青峰本身在家從不做飯,在屋中避債,不敢出門之時,便草草吃幾口臘肉飽腹。
能夠為他洗衣服,又能讓他放心將寶貝放在那邊的,不過乎隻要兩種人,第一,是孃親或者姐姐如許的親人,第二,則是他的女人。
而再次見到花有財的時候,虞姬和花有財簡樸地交代了幾句以後,便來到了薛青峰的院子裡。
但是捉姦捉雙,捉賊拿臟,暗盤方麵天然是不能承認薛青峰和這隻碗有乾係,是以,現在還冇有直接證據能夠定薛青峰的罪。以是,虞姬需求尋覓關頭的證物,金鞍血玉馬。
如許一來,最開端的時候的那三個猜想,明顯花有財賊喊捉賊的環境已經不建立了,而大管事和護院勾搭作案的能夠也因薛青峰的懷疑放大而變小,但仍然不解除如許的能夠性。比如,偷走冬石牛角碗的人是薛青峰,但也能夠是以而被大管家撞見,從而在威脅利誘之下,得知了密道的地點,和護院勾搭,偷走了金鞍血玉馬。
而這件屋子的衣櫃裡堆滿了臟到頂點的衣服,一翻開櫃子,內裡油膩膩的味道令人作嘔,在周城如許酷熱的氣候裡,隻怕普通人底子忍耐不瞭如許的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