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5章 大戶人家[第1頁/共2頁]
丁剛說:“小人是冇見過這麼穿戴的,你裡邊啥也冇有呀?”
丁剛說:“這個我得出來問一聲,您先換著。”
纏足是中國當代的一種成規,即把女子的雙腳用布帛纏裹起來,使其變成為又小又尖的“三寸弓足”。“三寸弓足”也一度成為中國當代女子審美的一個首要前提。
毛日天驚奇不已,轉頭看著丁氏,眸子子瞪得和燈膽似的。
伊琳娜說:“如果有女人的,給我也找一身來。”
毛日天說:“大驚小怪甚麼,冇見過這麼大的麼?”
清朝裹腳的女子的腳為何如私處一樣由其不能被人看到呢?這更是源於當時人們病態的審美需求,因為男人以為女子的腳要如“三寸弓足”才為最美,而女子最美的處所當然隻要丈夫能看,被彆的人看到一樣都是極大的罪惡。
丁剛看著那件女式大氅問:“還要麼?”
朝廷也曾多次命令製止。順治天子就曾經下詔說,凡是當時所生女子,嚴禁纏足。康熙元年再次規定說,如查得元年以後所生女子纏足者,罪其父母,其父仕進者交吏兵二部議處,布衣則交刑部措置。情節嚴峻者責四十大板,放逐十年。後有人上奏說規定太嚴,清當局才免禁,官方婦女遂再度規複纏足。
毛日天把大氅往開一抖,嚇了丁剛一跳:“唉呀媽呀!”
順治和康熙兩度禁纏足,但終敵不過傳統風俗,清人婦女逐步被漢化,穿上瘦弓足。孫中山就任臨時大總統後,公佈號令通飭天下勸禁纏足。但有些婦女口頭上同意放足,公開裡卻偷偷纏足。民國十多年的時候又公佈放足書記。為束縛婦女的小腳,專門建立了帶領班子,對不放足的婦女停止獎懲。在這類管束下,女人才逐步竄改了思惟,不去糟蹋本身身子。”
毛日天長出一口氣。說:“我說不能麼,你就算結婚早,十歲也生不了孩子呀!”
丁氏說到:“她姐姐是老爺表姐的女兒,四年前表姐一家人得瘟疫死了,幸虧這孩子當時在我家走親戚,得以倖免,當時候她才十三歲,本年這孩子又來探親,老爺見她無依無靠的,就收留她住在了我家,已經有幾個月了。”
他說話粗鄙慣了,這話一說,不但丁氏臉紅,就連小丫環都跟著臉紅了。
伊琳娜笑道:“是很男人,都不是淺顯的人,可惜管的並冇有多耐久,你要曉得,人的思唯一旦根深蒂固,很難竄改的!
丁剛說:“老婆子十幾個,倒是小丫頭多一些,應當有二十多個吧,算上新來了春梅,一共得有四十一個下人,不算我!”
管家對著毛日天點頭施禮,說:“小人丁剛,公子有甚麼需求儘管叮嚀。”
又穿上了靴子,來回逛逛,還真的挺合適,看來丫環挺機警,看得出本身的號碼。
丫環一看毛日天要換衣服了,就回身出去了,在門口帶上了門。
到了乾隆天子,又多次降旨嚴禁,乾隆的禁令隻煞住滿族女子的纏足之風,漢族官方女子仍然纏足仍舊。康有為在《戒纏足會檄》中說,但願故村夫放棄纏足成規,並下決計不給本身的女兒纏足。這一行動使康有為在故鄉遭到很大架空。
伊琳娜拉著毛日天說:“你也不消太操心這件事兒,不但僅是孫中山先生製止裹腳,其實在清朝已經有人管了。”
丁剛拿起毛日天摘下來的大氅要往外走,毛日天說:“拿去那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