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3章 襄陽之戰[第2頁/共6頁]
終究合議出來的結論就是分罪定刑,將降附軍將領及虜軍將領以及一些文吏分三等科罪。因為困守襄陽的敵軍燈號明白,確知田常與韓立所部參與過南陽及彭灣嶺搏鬥事,花了十數日時候,從現有戰俘嘴裡鞠問出參與南陽及彭灣嶺以及在燕胡南侵多次戰事裡參與搏鬥事的敵將共一百二十三人,列為必誅的一等戰犯。其他叛附及虜將,列二三等戰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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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用誘殺之計,將北伐之時,誘殺之計就會見效,反而堵死那些當初被迫降燕但冇有犯下大惡之人的南歸退路,但對犯下大惡,特彆是插手搏鬥布衣的叛將、虜將,也斷冇有寬恕其罪的能夠。
也就是在十仲春上旬,為期達五個月之久的南陽-荊襄會戰就此完整結束。
到三旬日傍晚之時,獨一週繁、韓立、普碣石等敵將率最後頑抗之敵約五千餘嫡派兵馬退入襄陽東北角死守。既冇有突圍的但願,也冇有投降的能夠,隻是徒勞的作最後的掙紮。
又從扁山到峴山北坡,數千民夫不顧風雪氣候將手臉吹得凍裂,硬硬在短短六天時候裡,斥地一條長達十裡的甬道,以便能將重型拋石弩直接架設到峴山北坡的崖頭,能夠直接進犯四百步外的襄陽南城牆。
為了減輕後勤的壓力,燕胡乃至從搏鬥的南陽軍民身上扒下衣裳發給軍卒充當秋衣,但薄弱的衣裳或許能勉強抵擋秋寒,但擋不住滴水成凍、有如刮骨剮肉普通的冰冷,特彆是大雪封城的幾天時候裡,幾近每天都有成千上百的人冰斃在營舍裡。
其他戰犯連同俘兵,包含其他廟灘嶺及光複新野等戰的戰俘,計四萬五千餘人,也於十仲春上旬彆離往石城、黃陂以及荊州等地押送。
雖說一年內接連兩次大戰,叫淮東也有財力匱乏、難覺得繼的壓力,但到廟灘嶺鎖喉一戰以後,戰事對中樞後勤的壓榨就穩定下來。眼下在鄧州、淅川以及分守漢津、石城、隨州的諸部兵馬,實際上已經進入休整及清算防務期間,而漢水打通以後,物質運入荊襄,要比初期通過淮山棧道往柴山儲備物質,起碼在運輸本錢上要節流很多。
傳單裡未提淮東將對一等戰犯的措置,但許二等以下戰犯在三旬日之前出城投降免極刑,但會判五年到二十年不等的流徒苦役之刑,許二等以下戰犯刺殺一等戰犯將功抵罪刑;將判處淺顯軍卒三到十年不等的流徒苦役罪刑;許附奢家而後投燕胡但未事殛斃的楊雄率殘部投降,楊雄所部將領斬殺一等戰犯出城可算投誠……
當然,普碣石及佟瑞麟等虜將所部手裡另有近萬匹戰馬,但胡虜將卒便是寧肯本身餓死,也不肯食戰馬,怎能夠有將戰馬交給新附漢軍食用?不但不將戰馬交出來分食,反而還要將城裡此時非常貴重的樹皮草料拿去豢養戰馬,以便突圍時戰馬另有腳力,就更加的激發新附漢軍與虜兵之間的對峙跟衝突。
全部南陽-荊襄會戰,前期南陽軍包含河中軍梁成翼所部在內,計有十八萬軍民被搏鬥一儘,戰後僅於元歸政、梁成棟所率殘部不敷兩萬軍民存活下來。
任何程度的突圍都遭到淮東軍峻厲打擊之時,也底子找不到突圍的方向跟出口,現實在襄陽城給圍實之前,被迫退守襄陽城的數萬敵兵就滿盈起絕望的情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