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2章 十年白骨(十三)[第1頁/共3頁]
蘇雲開嘲笑,“你要抵賴,我也推測了。既然推測了,那我也絕非毫無證據。”
蘇雲開目有寒光,說道,“二十年前直到十年前,任職的官員都被朝廷以貪汙的罪名打入大牢,他們在任期間,村莊上遊堤壩未修,每年汛期都會淹冇下流良田,百姓苦不堪言,當年餓死的人數不堪數。但你們家除了有獵物充饑,還時而有米糧可吃,抱病也有錢可治,百口六口人,你爹孃務農,你老婆織布,跟其他村人並冇有兩樣。可你們的吃住,卻跟彆人全然分歧。”
白水發覺他切近,皺眉低聲,語氣不善,“做甚麼?”
“聽我爹說,村長百步穿楊,隻要箭發,就冇有不落空的,以是總能帶著滿滿獵物返來,還會分給村裡打不到獵的人吃。”
“村中最短長的獵戶是誰?”
蘇雲開詰問道,“百步穿楊那些,是你爹親眼所見?”
“這件事有甚麼不對?如果不是他做的,為甚麼他一失落,村裡就冇人失落了,這未免太巧了。”
“如何個短長法?”
幾近是話音剛落楊千裡就回聲出來,固然問心無愧,可滿臉的不安,恐怕下一步就是被衙役撲上來抓走――他聽過很多官員為了破案就拿人頂包的事。
世人驚奇,齊齊往他看去。
楊繁華盯著他說道,“大人大抵是忘了,草民身為鄉正,每月能從衙門那領一些米糧碎錢的,固然未幾,但也偶爾能吃得起飯的。”
“村長。”
蘇雲高興中氣憤,這類氣憤冇有讓他暴躁,反而更讓他復甦,如許抵死不認的凶手,唯有將證據清楚揭穿,才氣讓他冇有任何抵賴的餘地。
他表示衙役,那衙役上前將一把弓箭放在大堂中間。弓還無缺,箭端已經生鏽,看模樣已經安排了好久。
“你要證據?好,那我就給你看證據!”
“我記得楊千裡說過,楊百家非常愛好孩童,也樂於和他們玩耍,乃至在他們呈現傷害時,也會不顧傷害護他們全麵。而同時那幾年,村裡一向有人失落。直到楊百家也失落後,村裡也冇有人再失落了。以是你們認定楊百家是用心靠近孩子們,是凶手,而據我所查,當年先指認楊百家是凶手,並將他推到風口浪尖上不得翻身的,就是你!”
“這把弓箭,是從楊繁華你家中取出,取之前我也讓人問過你的老婆,但是你之前用的,她說是。但是我讓衙門十個有資格的捕頭看過,他們都說用這類弓箭底子射不穿野豬皮。也就是說,你當年說是本身打獵返來的獵物,底子不是你打獵得來。我想,那是你謊稱去打獵,實際上倒是將藏在洞裡的孩子送去內裡,賣了換錢,再跟獵戶買肉,以此來粉飾你的罪過。”
楊繁華終究禁不住站起,拄拐急聲,“大人並冇有證據,不要再血口噴人了!”
蘇雲開語氣更加沉重,“莫家村一帶流行拾骨,另有一個,你們或許也曉得。”
楊千裡感覺他問得奇特,也不知為何扯到這上麵,可還是誠懇答道,“不是,村長總往險地走,怕村民受傷,就不肯他們跟來,老是本身一小我去最傷害的處所。”
一例是偶合,但冇有一例例外,說是偶合……已經很難讓人信賴。
楊繁華嘲笑,“大人這話越說越離譜了,這麼多年的事了,我換過弓箭又有甚麼奇特,單憑這個就要定我罪?大人新官上任,這破獲懸案的功績未免搶得太急,太難以壓服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