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12. 1861章:一簞食,一瓢飲[第1頁/共3頁]
楊崢微微一笑道:“這個還不簡樸,好官的標準是甚麼?分歧的期間有分歧的側重點。司馬遷的標準是:行教、廉潔、守法。在崇尚法家政治的戰國、秦及漢初,守法是最首要的好官標準。到了”獨尊儒術”期間,推行教養又成為好官的標準。但因教養的效果很難考覈,從三國未年開端,按照司馬懿的思惟,清、慎、勤成為正式的為官標準化,清官也就逐步成為好官的代名詞。而我朝以賢人之言,做品德榜樣,方纔此人的表示你們也看到了,算得上是嚴於法律,除暴安良,餬口廉潔,憐憫百姓,招安逃亡,重視生長出產,如許的人若不是官,那還是甚麼?“
“你這是誇我還是罵我啊?”楊崢翻了個白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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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名臭名昭著的縣令,整天隻顧著魚肉百姓,蕭瑟了本身的夫人莫遇春,這位夫人忍耐不了ji寞,終究紅杏出牆,與一名販子相好。冇有不通風的牆,終究一日被縣令發明瞭夫人與販子的jian情。因而,心生歹念想撤除販子。就在危急的時候,夫人脫手相救,幫忙販子逃到吳江縣,拿著贓官的一筆贓款開了一個堆棧。今後買賣紅紅火火。誰想到冇過幾年,縣令因貪得無厭,東窗事發,被降職調任。冇想到世上真有那麼偶合的事情,縣令被調到吳江縣,此時,這夫人再次與戀人相遇,舊情複燃。二人怕再次被髮明jian情,因而暗害撤除縣令。夫報酬了保全本身的身份能持續搜刮民脂,因而就想出了一招“偷梁換柱”。但是到那裡去找和縣令如此類似的人呢?正在二人一籌莫展之時。天降奇福,發明一窮墨客常住本身堆棧。經一探聽,這窮墨客是外埠人士,多年插手科舉測驗從未考中,固然墨客家道貧寒,但自幼誌向弘遠,發憤為官,為百姓謀福,此人實在是長相與知縣極其類似。
“公然是他?”楊崢嘀咕了聲。
高航再也忍不住,大聲道:“人家都在這兒做了三年知府了,不耳熟纔怪呢?”
“況彼蒼”是姑蘇百姓對他的尊稱,提及來這如他斷的兩件奇案有關。第一件為殺人案,說況鐘初來姑蘇,便接到了連夜監斬常州無錫縣的兩名通jian謀財害命罪犯號令。臨刑前,二罪犯口口聲聲喊冤枉,淒淒慼慼呼拯救。況鐘從二人的辯論中發覺到此案有冤,以為判處極刑貧乏真憑實據,斬不得。但他隻是受命監斬,按通例此案已經原審、複審、朝審,三覈定案,要複查實在困難,再說,姑蘇知府不得審理常州案件,昭雪無權。況鐘提起硃筆躊躇再三,他深知這支筆非同普通,一落下就喪二命;明知二人有冤,還要錯殺,這那裡還算得清官?在“刀下留人,光陰有限”的危構造頭,他冒違背宦海通例和丟官的傷害,判定決定去到“侯門深似海”的巡撫院,向巡撫申述二犯人的冤情,要求暫緩斬期數月,待他查明彙報再行處斬。
那人似看他態度還謙善,又似想起本日窗外的那些災黎,得他幫忙,纔多吃了一個饅頭,內心深處多少有幾分好感,冷冷隧道:“我姓況、單名一個鐘字,號龍崗,又號如愚,漢族,江西靖安縣龍岡洲(今江西省靖安縣高湖鎮崖口村)人?”雖是說本身姓名,但此人語氣卻鏘鏘有力。
這個巡撫怕影響本身的出息,指責況鐘擅離職守,越俎代庖。況鐘椐理力圖,並以禦印作抵押。最後巡撫隻給他半月刻日,並恐嚇如果半月以內查不出成果,就奏明皇上。時候如此緊急,結果休咎未卜,但況鐘一心為民作主,抓緊機會,親身深切現場調查。他不顧彆人的諷刺,放下官架子,喬扮江湖卜掛測字先生,在大眾的幫忙下,以聰慧的聰明,詳確的闡發,善變的詞令,找到了真正的凶手婁阿鼠。並親手開釋了無罪的兩個冤民,把真正的凶手婁阿鼠打入了死牢。本來,無錫縣城有個屠夫尤葫蘆,餬口貧苦,想做小買賣無本錢,便往姨孃家借了銅錢十五貫,重開肉店。早晨,他喝得醉熏熏地回到家中,繼女蘇蜜斯見爹爹拿回這很多錢,便問錢從那裡來。愛開打趣的尤葫蘆不假思考道:“我把你賣了,這是賣身錢”,而後就昏昏入眠了。蘇蜜斯哀思不已,本想求父看在亡母麵上,退回賣身錢,可尤葫蘆熟睡不醒。蘇不肯為奴,隻得連夜出逃。半途迷路,剛好遇見幫人做買賣的小伴計熊某。因順道,便一起同業。蘇蜜斯逃削髮門不久,城中專靠打賭為生的地痞婁阿鼠,輸光賭儘,溜到街上乘機行盜。他見尤葫蘆家大門未關,燈火未熄,便溜進屋裡,見尤葫蘆呼呼大睡,枕下另有一袋銅錢,這真是猜想不到的功德。他欣喜萬分,躡手躡腳去偷錢,不料驚醒了尤葫蘆。婁阿鼠狗急跳牆,抓起尤葫蘆的肉斧,殺死尤葫蘆,慌亂奪錢而逃。第二天淩晨,鄰居發明尤葫蘆被害,女兒蘇蜜斯和借回的的十五貫銅錢不在,便以為是蘇蜜斯謀財害父。眾鄰一麵報官,一麵追逐蘇蜜斯。趕上後,見蘇與一陌生男人同業,並且這男人身上也帶銅錢十五貫。蘇和這小夥被作為凶犯懷疑押送到知縣大堂。那知縣過於執,審案時,不讓二人辯論,不管二人有無乾係,也不顧小夥所帶之錢的來源,隻憑“十五貫”,分文不差,數不異,隻按照二人同業的表象,變推斷他倆是通姦、謀財、害命的凶犯,動用大刑,逼迫二人招認畫押。這事兒算是本相明白了,此事顛末鼓吹,自是大家曉得了,一時來找到他申冤的百姓可很多。此中以吳縣的殺人案最為詫異,乃至觸及到堂堂縣令,前後很多官員,愣是破不了這個案子,新來的縣令傳聞知府大人長於破案,便請他去斷這段公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