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體小說網 - 遊戲競技 - 逍遙江山 - 2208.2257章:江山社稷大朝堂.

2208.2257章:江山社稷大朝堂.[第1頁/共3頁]

固然律法嚴明,但大明國土廣寬,跟著天下承平,人丁緩慢增加,鹽的需求量也日趨增大,在龐大的利潤下,仍有很多以身試法的私鹽估客大膽發賣私鹽從獲得高額的利潤,加上得益於朝廷對私鹽的把持,使得鹽商贏利比其他販子要輕易些,是以朝廷雖有嚴格的刑法獎懲,官方私鹽發賣仍然屢禁不止。明朝洪武期間,朱元璋鑒於私鹽眾多,與洪武初年設立九邊停止北方防備。因為九邊後勤補給困難重重,為了減少這類承擔,洪武帝與山西販子達成了一個和談,山西販子向大同、居庸關等幾大邊關要塞運送糧食,以調換山西販子獲得了合法發賣“官鹽”的資格。今後山西販子不但獲得了河東鹽池的鹽引,也獲得了兩淮的鹽引。也就是說,鹽商想要合法販鹽,販子必須先向當局獲得鹽引。販子憑鹽引到鹽場支鹽,又到指定銷鹽區賣鹽。按明朝的“綱鹽製”,持有鹽引的販子按地辨彆為10個綱,每綱鹽引為20萬引,每引折鹽300斤,或銀六錢四厘,稱為“窩本”,另稅銀三兩,公使(運輸)銀三兩。以“聖德超千古,皇風廓九圍”定名,未入綱者,無權運營鹽業,而朝廷從中獲得好處,據統計在廣陵者不啻三千萬兩,每年子息可生九百萬兩。”這還不算“私鹽”的買賣額。要曉得,明王朝每年天下的稅收總額均勻不過“一千萬兩”。鹽引“一本萬利”的首要感化可見一斑。為了鼓勵更多的販子輸運糧食到邊塞調換鹽引,賜與販鹽專利的軌製,洪武四年,朱元璋製定中鹽例,按照裡程遠近,一至五石糧食可向當局調換一短序(二百斤)鹽引。此例今後隨情勢竄改、米價凹凸而不竭有所變動。開中法大抵分為報中、守支、市易三步,報中是鹽商遵循明當局的招商榜文所要求的,把糧食運到指定的邊防地區糧倉,向當局調換鹽引;守支是鹽商調換鹽引後,憑鹽引到指定的鹽場等待支鹽;市易是鹽商把獲得的鹽運到指定的地區發賣。鹽商們因為長途運輸糧食的破鈔龐大,曾在各邊雇傭勞動力開墾地步,出產糧食,當場入倉調換鹽引,便於更多地贏利。這此中的好處當然是節製了鹽商,也達到了戍邊的目標,但跟著光陰一長,各項法紀都開端廢弛,加上私鹽好處太大,皇室、寺人、貴族、官僚們見持有鹽引無益可圖,紛繁奏討鹽引,轉賣於鹽商,從中取利。這一征象被稱為“占窩”。這類征象愈演愈烈,粉碎了開中軌製,鹽商需求發賣私鹽,常常需求從權貴手中打交道,從他們手中獲得鹽引,如此一來,朝廷把持的鹽業,漸漸為皇室、寺人、貴族、官僚所節製,朝廷雖有規定製止“監臨官員”、權勢之家、公、侯、伯及四品以上文武官員本人及家人、奴婢處置鹽貿易務。但好處的引誘太大了,在永樂、宣德年間,這項禁令就成了一紙空文,這類私鹽買賣愈演愈烈。

楊崢心道:“莫非這沈家還做了見不得人的活動?”心頭雖嘀咕,嘴上卻道:“公爺此話怎講?”

沈家能在短短幾年一躍成為姑蘇第一家,這此中當然有魏國公大力攙扶,以及沈老爺子的經商手腕,但更大的啟事則是來自發賣私鹽,憑著與魏國公的乾係,從中拿到了大量的鹽引,成為南京一帶最大的私鹽估客,從中冇少賺取好處,連帶著魏國公府也跟著賺了一筆,可這事兒畢竟不是悠長之計,跟著新天子即位,三楊柄權,廣開言路,朝中有誌之士對皇室、寺人、貴族、官僚所節製的私鹽早有不滿,加上朝廷國庫空虛,天子對鹽業也越來越正視,沈家纔有所收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