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53章:記憶猶新[第1頁/共3頁]
黃福有些難堪,他這個工部尚書當年被陳瑛彈劾不體恤工匠,才被改成北京行部尚書。次年因事連坐,拘繫入錦衣獄,後被貶為事官,當年陳瑛為人雖本性殘暴,但也不是無端的放矢,他當年不體恤工匠的事情倒也有些,以是被奪職了工部尚書後,並冇有甚麼失落感,厥後以以尚書頭銜兼任交趾承宣佈政使司佈政使兼提刑按察使司按察使,在交趾數十年,修建宮殿很多,倒也垂垂明白了這工部所處在的難度。
洪武十八年,禦史餘敏等告密北京承宣佈政使司、提刑按察使司的官吏李或、趙全德等人,夥同郭桓等人貪汙舞弊,吞盜官糧。朱元璋聞言大怒,當即抓住線索,號令司法部分依法嚴加清查。這個案子厥後又連累到禮部尚書趙瑁、刑部尚書王惠迪、兵部侍郎王傑、工部侍郎麥誌德等初級官員和很多佈政使司的官員。貪汙盜竊的錢折成糧食達2400多萬石。案件查清後,朱元璋命令將趙瑁、王惠迪等人棄屍街頭;郭桓等六部侍郎及各處所佈政使司以下的官員有上萬人被正法;有連累的官吏幾萬人被拘繫入獄,嚴加定罪。各地捲入這個案件的下級官吏、富豪,被抄家正法的不計其數。恰是這一樁樁的大搏鬥,才讓洪武朝的官員影象猶新,隻是顛末建文,永樂一朝,大明顛末朱元璋三十年的勵精圖治,國度已經大治,冇人會為了官員貪汙六十兩銀子而處以極刑,這條被朱元璋定下的端方纔被人們淡忘了,此時陳山重新提出來,其用心可想而知了?“
這一下,陳山膽量更加大了些,冷聲笑道:“鄭公公也是兩朝元老,該曉得我朝tai祖定下的端方?官吏貪汙銀子六十兩以上的,處以梟首示眾之刑——?”
洪武四年,朱元璋詔令:“自今犯贓者無怠”。洪武八年,朱元璋又命令,犯貪汙罪的官吏一概貶謫到鳳陽屯種。在《大明律》中,朱元璋對贓官貪吏處罪特彆重。此中,犯有貪汙罪的官吏,一經查實,一概發配到北方荒涼之地放逐;官吏貪汙銀子六十兩以上的,處以梟首示眾之刑,剝皮實草之刑。命在各府州縣衙門左邊設皮場廟,就是剝皮的法場,贓官被押到這裡,砍下頭顱,掛到竿子上示眾,再剝下人皮,塞上稻草,擺到衙門公堂中間,用以警告繼任的官員。不管對方是都城高官,還是皇親國戚,一概格殺勿論。
黃福與永樂年間擔負工部尚書,隻是厥後遭陳瑛彈劾,纔去了這工部尚書一職,朱棣安定安南後,以尚書頭銜兼任交趾承宣佈政使司佈政使兼提刑按察使司按察使。當時勢勢初定,戰役為止,而事件卻更加沉重。黃福隨事製宜,使得各事皆有層次。其上疏要求同一交趾賦稅,並酌情從輕。並要求沿江設置衛所和驛站,以便利相同交換。彆的開凡是常與鹽業買賣,使得軍隊儲備有所包管。彆的以公田彌補官員俸祿不敷題目。他還要求廣州賜與二十萬石海運補給,均獲得批準。期間還對交趾地區停止戶籍體例、並定賦稅、設置黌舍並安排西席,數次與本地公眾宣諭德意,並鬆散部屬不要擾民。因而,安南境內得以穩定。可謂為朝廷立下功勞很多,隻是這份功勞過分凸出,世人一時竟忘了他還是大明的前任工部尚書,此時聽吳中提起,這才恍然大悟,紛繁扭頭看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