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三十章 暴力史(1)[第1頁/共2頁]
第三篇――《暴力史》。
我的意義是,嫂子咋辦,仳離?
小-逼,快下來,跟我去乾架。墳哥的語氣就像一隻鋒利的哈士奇。
老三?
剛出門,我又返來了,忘了拿煙。
看著看著,我捧腹大笑。這是訊息,不是笑話,按理說不該笑,但有些訊息比笑話還好笑。
我穿上帶尖兒的大皮鞋,拿起彈簧-刀就下去了。
“比如說?”
那清脆的聲音就像二踢腳爆炸。
我感覺好笑,本來墳哥纔是受害者,我來幫他出頭,成果他倒勸起我來了。
女的是嫂子。
墳哥姓韓,名流文。他字寫的丟臉,士文總愛擠在一起,和墳字差未幾,以是大師稱他為韓墳,厥後為了表達尊敬,就叫墳哥。
我收起刀子,一腳蹬開門。
來到老三家,我取出彈簧-刀。
衛良不太善於這些,隻能極力嚐嚐。
噢,那挺嚴峻。
我就是隨口一說。我曉得你愣,可千萬彆當真。咱倆揍他一頓就行,彆弄個殘疾,你懂不懂?
我感覺他真窩囊。他之前不是這麼窩囊的男人。結了婚就變了。我冇結婚,以是還是那麼有血性。如果換了我,先殺了男的,再殺了女的,哪管他那麼多。
嚴不嚴峻?
老三。
男的是老三。
冇帶套的那種,你說嚴不嚴峻。
老三臉上陣紅陣白,一幅死了媽的模樣,要多難堪有多難堪。
我和墳哥十來年的友情,我爸和他爹三十多年的友情。攤上這類綠事兒,我不能袖手旁觀。
我媳婦被人非禮了。
媽的,家賊難防呐。
我問,如何回事?
我是個仗義的人。
他不是你拜把子兄弟麼?
我坐在沙發上,拿動手機,看訊息。
離他媽個逼。還仳離。孩子都三歲了。當初娶你嫂子前後花了二十萬,那裡離的起。那婊子被我狠揍了一頓,回孃家了。媽的,讓她去告狀,我不怕老丈人罵,這事兒我占理,誰也說不了甚麼。
女妖說:“我不喜好如許,感受很壓抑。”
“好吧,我不與你爭辯。”女妖說。經太長時候的相處,她已經冇有最後那麼古怪,而是夷易近人了很多,就像個愛提定見的讀者,如果那張臉再標緻一些就更好了。她道:“團體來講,我對這兩個故事還算對勁。但是,我但願你第三個故事能寫出分歧的氣勢。”
我問,那咋辦。
我問,誰乾的。
衛良聳聳肩,道:“創作源於餬口。餬口中老是充滿太多無法,以是壓抑是普通的。平平平淡的故事不是好故事,而是日記。”
嫂子顧不得解釋,倉猝穿衣服。
這是個**得逞的案子,原文是“楊某因本身啟事冇有得逞”。
我和他是初中同窗。那會我個子小,就被大師親熱稱為小-逼。現在我長大了,一米八的個頭,還專門練過肌肉,除了初中那幫老同窗冇人再這麼叫我。
微信上來了一條語音。是墳哥。
彆他媽廢話了,從速下樓。
下了樓,墳哥蹲在地上,正抽菸,一口接一口跟吸毒一樣,麵色紅的像個關公。
衛良淺笑道:“隻要能引發人激烈情感共鳴的就是好故事,你的氣憤是對它最好的評價。”
兄弟,老三說,你來了也不敲個門。
衛良說:“完了。”
另有彆的一篇強姦得逞的案子,原文比較長,大請安思是劉某將女子拖到野地,籌辦實施暴行,一陌生男人鄙陋張望,遲遲不走。劉某大怒,罵男人,男人回罵,劉某穿上褲子、抄起轉頭就追,女子得而逃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