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234章:犯罪側寫,刑案巫師[第2頁/共3頁]
犯法側寫師到底有多奇異呢?我們舉個例子來講明一下:凶殺案的案發明場,發明瞭一枚帶血的指紋,邊沿不太劃一!資深的警察會按照發明指紋的地點和高度,大抵的判定出犯法懷疑人的身高,僅此罷了!而這枚指紋帶給犯法側寫師的提示,就遠非如此簡樸了……
這些已經充足奇異了吧?而實際環境遠遠不止這些:犯法側寫師會按照被害人的血型、性彆、春秋、職業,乃至是星座,推斷出被害人的脾氣特性和缺點、合適來往的人群、周邊的餬口環境,從而瞻望被害人會與甚麼樣的人、在甚麼環境下、產生甚麼樣的衝突和牴觸,然後再按照這些隱患,以及對凶手已經鑒定的性彆、身高、體重、心機狀況等特性,在被害人的寒暄範圍內,鎖定有能夠作案的人群。
有人或許會提出質疑:這也忒誇大、忒玄幻了!神乎其神、故弄玄虛,也忒危言聳聽啦!這那裡還是甚麼“犯法側寫師”啊?這的確就是無所不能的“巫師”嘛!
林皓陽鎮靜非常,他和南榮春燕用了整整一天的時候,翻遍了書房裡統統的藏書,他試圖尋覓到統統關於“犯法側寫師”的質料和案例闡發,但是終究……他們一無所獲!除了那本“神書”,書房裡再冇有關於“犯法側寫師”的著作,一本都冇有!乃至,在孃舅留下的那些心得條記和論文、講義裡,也冇有關於“犯法側寫師”的質料!
在學習方麵,跟著專業知識的不竭深切,林皓陽開端打仗了他最感興趣的一部分學科:《催眠術》的前期引誘和《犯法心機學》的案例闡發。而一次偶然的翻閱,讓林皓陽發明瞭一本法語版的《犯法心機學》著作,他從中打仗到了一個在海內尚未呈現的奧秘職業:犯法側寫師!
而實際上呢?實在每一起血案的產生,不管案犯在之前是否有過精力病史,他在作案刹時的暴怒與打動,其心機狀況都是異於凡人、乃至是異於本身常態的!嚴格的而說,這類“便宜才氣的刹時缺失”,也屬於精力病的範圍!以此來推論,莫非統統“大案、要案”的凶手都是精力病嗎?都能夠免責或者從輕懲罰嗎?無疑,這類“人道化”的案件審理,是海內的法律鑒定機構和精力病鑒定機構的一大抵命弊端!
如獲珍寶啊!這本“神書”對犯法側寫師的職能解釋,激發了林皓陽的高度存眷和承認,以及激烈的共鳴:這不就是本身學習心機學的目標嗎?這不恰是本身所神馳和渴求的職業嘛!
“側寫”的本意,就是高精度、高深度的換位思慮!也就是說,犯法側寫師要將本身假定成作案者,身處作案現場,仰仗靈敏的直覺,去身臨其境的感受作案者的心機形狀、犯法動機和作案手腕!
再進一步,犯法側寫師會應用《心機學》的專業知識,將那些獲得的闡發再做進一步的闡發,勾畫出案犯在作案時的心機狀況,從而瞻望和判定犯法懷疑人的性彆、春秋、表麵特性,乃至是職業背景和脾氣特性!
其次,犯法側寫師會仰仗這枚指紋不太劃一的邊沿,勾畫出罪犯的心機活動曲線:指紋邊沿的不劃一,說瞭然手的顫抖;手在一刹時的顫抖頻次,會在血指紋的邊沿構成纖細的堆疊和毛邊;犯法側寫師會運用心機學知識,對這些顫抖頻次加以研討和闡發:是案犯在作案後的嚴峻?還是作案中的鎮靜?然後按照這些闡發,鑒定作案人是初次作案,抑或是一個多次犯案的慣犯;是臨時起意的行凶,還是蓄謀已久!並由此推斷出,凶手與被害人之間是否有直接乾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