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1章 鬼倰之災[第1頁/共4頁]
但是,養“鬼倰”倒是大傷天元道化的行動,一來,孩子短命,須入土為安。私行動其續接“陰壽”,乃是悖逆天道之舉。關頭在於,如果是一些道門樸重,養“鬼倰”如果直接以銀子向夭亡孩子的家眷采辦屍身,便也罷了(凡是也隻要貧困家庭纔會作此買賣。普通的家庭,誰會不下葬、倒將孩子的屍身賣掉?)。但是。絕大多數道門,都不肯花這筆銀子,那麼,他們便是於夜深人靜時,拿著挖墳東西,往孩童的宅兆走去……更甚者。古時另有一些正道之門,便是連那些難產而亡的妊婦都不放過,挖開其墳,破其腹取死胎以養“鬼倰”(死胎亦有怨魂。且從妊婦肚裡取出的死胎,養成“鬼倰”更加忠厚於仆人)。如此行動,的確是傷天害理,人神共憤,必遭天譴,這些養鬼人,平生大多都冇活過四十歲。
“這是‘陰胎’!”我緩緩吐出幾個字,盯著這些肉球,“鐘隊長,我早前曾問過你,那青龍觀以及內裡的羽士們,有冇有甚麼非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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養“鬼倰”。在麻衣、茅山等道派裡,普通都是在陰年陰月陰日陰時,以黃楊木,或桃木、槐木等,在孩子墓葬前“聚魂”,然後再放進孩子嘴裡“聚魄”。靈魂已有,便用符咒鎖住孩子怨魂,再將該木頭刻成人形,起壇做法108天。108天後,怨魂歸體,孩子屍身便能下地行走,便如凡人普通“活”過來,並且會漸漸長大,從而能替養鬼道人乾活,奉侍仆人等。但畢竟陰邪之物,見不得日光,隻能夜晚出冇。並且,“鬼倰”不能進食,其陰邪之軀,容不得陽間食品。隻要在四周的地脈陰位上,種上槐樹或柳樹,在樹下挖一“陰舍”,在上麵蓋些諱飾修建,他白日在地坑裡睡覺便成,平時為他燒些紙錢和度陰符咒,讓“鬼倰”能不竭接收到地底的陰氣,便能垂垂長大。
我點點頭道:“很有能夠,以是務必讓你們村統統有孩子的人家,叫孩子比來不要外出!”說罷,我一望楊天驄,“我猜想,這個破卵而出的陰胎,估計是被——”
但道門養“鬼倰”,也不但僅隻是為道觀門派效犬馬之勞,有的道門,還能以此生財,便是出售“鬼倰”。因為“鬼倰”都是以短命暴斃的孩子來養,且發展又極其遲緩,在古時,那些對孩子有些特彆癖好的士大夫階層對此很有興趣,喜以高價采辦那些長相標緻俊美的“鬼倰”以“保藏”褻玩;彆的,舊時一些特彆行業、活人不敢做的行當,也能夠讓“鬼倰”去效力,比如山間夜裡的守隱士、墓園夜裡的守園人、一些停放屍身之地夜裡的守屍人等等,這些行當,活人夜裡很少有人敢做,買個“鬼倰”歸去,便能費心腸交給他去把守……這些“鬼倰”,大多售價不菲。在明清一代,一個長相俊美、春秋約在12歲擺佈的“鬼倰”,售價都在一千兩銀子以上;而那些替人乾活的“鬼倰”,售價大多數也在五百兩銀子以上,那些善養“鬼倰”的道門,在那些年代可謂橫財大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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