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64章 調虎離山[第1頁/共2頁]
以後凶手就將這幾具屍身全都拖到了地下室,白健他們闡發凶手這麼做,極有能夠是為了混合視聽,給警方偵破製造費事,讓他們以為這是一起入室擄掠殺人案。
在凶手殺死了第一名被害人,也就是龐天民以後,或許是因為聽到了客堂的聲音,緊接著第二名被害人呈現了。
也就是在這個時候,他發明瞭一向在門後偷看他的兩個孩子,凶手這時毫不躊躇的排闥走進了兒童房裡,殺死了兩個孩了。
但是從現場的一些環境上來看,又更像是劫財,彆墅裡裡外外被翻了一個遍,大部分值錢的東西都被拿走,家裡的監控也全都被粉碎了,甚麼都冇有錄下來。
不過按照法醫對屍身肝溫的檢測,再加上監控被破環的時候,辦案職員闡發案發時候應當是早晨22點今後。並且房門冇有一點被撬過的陳跡,應當是被害人給開的門。
但是凶手應當冇有給她第二次發聲的機遇,此次他是正麵劃破了老太太的頸動脈和喉管的。按照辦案職員猜測,凶手當時應當冇有需求殺死其彆人,但是因為他要在屋裡尋覓一樣東西,以是最後隻好將剩下的人一一滅口。
合上卷宗後,我滿腦筋都是凶手殺人的顛末,固然我未曾親眼看到,但是內心卻開端不由自主的腦補起來。
牆上掛著龐大的紅色幕布,另有一個半圓的環形紅色大沙發。可就在阿誰環形的沙發上,此時正七倒八歪的躺著幾小我……
而凶手的真正目標必然不是為了劫財,固然他的翻找是很有目標性的,也拿走了一些看似貴重的東西,但是從凶手作案的伎倆上看,絕對不是一起淺顯的入室擄掠殺人案這麼簡樸。
這時我俄然展開眼睛,將卷宗翻回了第一頁,看了一眼案發的時候,以後立即內心一沉,這不恰好就是碰到韓謹的前一天早晨嗎?
按照卷宗裡所說,最古怪的是全部案發明場竟然冇留下凶手的一點陳跡。足跡,指紋,十足都冇有。除了從那些被他正麵殺死的被害人所放射出的血跡上看,應當有一部血是直接噴在了凶手的身上。
“嗯,應當是,並且凶手也極有能夠就是在阿誰時候以後從彆墅的前麵分開的。四周的監控看了嗎?有冇有發明甚麼可疑的人?”我說道。
因為她的房間在一樓,所以是她聽到了客堂裡有異動,想要出來看看,成果一下就看到被抹了脖子的龐天民,立即收回了一聲尖叫。
被我這麼一問白健老臉一紅說,“彆提了!當時被派去的兩個年青小差人本來蹲點蹲的好好的,成果俄然聽到從他們車旁走過的保安說,前麵那棟樓來了一群老女人打小三,傳聞已經將小三堵住,正往死裡揍呢!我那倆部下年青冇經曆,就疇昔瞧了一眼,估計凶手就是在這個當口進的門。當時彆墅的窗簾都拉著,私密很強,如果不是內裡收回很大的聲音,內裡的人底子就不成能曉得內裡產生了甚麼……”
老差人叮嚀完這些後,他就謹慎翼翼,在不粉碎現場陳跡的環境下,沿著地上拖行的血跡一起走到了地下負一層。從上麵的格式上不丟臉出,這裡是仆人家的一個小型放映廳。
如果是擄掠,那麼第一被害人就應當在門口被殺。但是按照地上的血跡闡發,第一被害人是死在了客堂去往廚房的路上,被人從身後一刀抹了脖子,這一點從飯桌上噴濺的血跡能夠證明。如許一來就申明被害人和凶手是熟諳的,最起碼是他冇有防備的熟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