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零一章 要有信物[第2頁/共3頁]
掌櫃承諾一聲,心想:“這幾天買賣可真好做,隻要郝縣尉往我這店裡一坐,我就曉得有好買賣上門了。”
郝威峰假裝難堪的模樣,道:“某正在巡查,不便利喝酒,不如改天吧!”說著,假裝就要走。
一個捕快打著飽嗝,給郝威峰提了個建議:“郝頭兒,下次能不能普通吃個飽,然後剩下的讓肥羊們給折現呀,我們也省著再撐著了!”
郝威峰非常“親民”地停了下來,用熱忱的目光諦視著這個富人,這富人一看就不是鎮西本地人,應當是從求州來的,他都能想到這富人要說甚麼話,先先容一下本身,然後便要拉本身去個酒館裡說事,說的便是他家有財物被突覺強盜給搶了,屋子也被燒了,他想要回財物,該如何個找證人法!
公然,家裡的屋子被燒了,看來那些突覺人對求州的富戶一視同人,隻要見著誰家的屋子大,就必然要放火燒掉。
而後幾天,事情生長得遠遠超越楊澤的估計,那些避禍到求州的百姓,在獲得動靜後,第一時候就往鎮西趕來。對於這個年代來講,如果被強盜,特彆是被本國強盜搶去了東西,想要追返來,那就和讓鳩摩多羅翻牆頭一樣,幾近是不成能的。
鳩摩多羅聽了楊澤的“包管”,內心大大地不覺得然,而嘴上卻道:“那是天然,貧僧還是信得過楊大人的!”
這幾日,可把郝威峰對勁暈了,他這輩子聽過的恭維話,就算全都加起來,再乘以十。也冇有這幾天聽到的多,不但如此,他這輩子收過的好處,全加起來,也冇有這幾天收到的多。的確是創了記錄了。冇體例,誰讓求他辦事的人太多了呢!
鄭才低聲問道:“郝縣尉,小人探聽個事兒,縣尊大人說方法回被突覺人搶去的財物,需求證人和證據,證人這個好找,隻是證據卻難了,不瞞郝縣尉,小人家裡的屋子被突覺人燒了,現在隻能暫居求州……”
這條規定。倒是冇有百姓反對,他們也怕有好人冒名支付,萬一把本身的財物騙走如何辦,好不輕易曉得能夠領回了。卻被人給騙走了,這類大喜大悲,但是冇有幾小我能受得了的,所之前來認領的百姓紛繁找證據,找證人,以便取回自家財物。
“哼,想得美!”郝威峰背動手,在街上漸漸地漫步,等著下一隻肥羊過來,讓他再宰一頓,這幾天的肥羊,好多啊!
鄭才這才華順了點兒,接過石子,左看右看也冇看出甚麼暗號來,心想:“這是甚麼鬼東西,不就是一塊破石頭麼,扔到街上都冇人撿,拿他去見阿誰甚麼木根,能好使嗎?”
郝威峰掂了掂皮袋子,估計能有三四貫錢之多,心想:“看來鳩摩多羅手腕不可啊,不但冇把這些富人搶潔淨,還能讓他們有錢宴客送禮,這些求州的富人也不見得是被搶個精光!”
鄭才趕緊哦哦兩聲,又道:“恰是恰是,這帳都算小人的,掌櫃的,羊腿再烤一隻,給郝縣尉送家裡去,都算我帳上!”
這話一出口,鄭才先是一愣,隨後差點兒冇掀桌子,在求州他可也是有頭有臉的人物,固然北邊的屋子被燒了,浮財被搶了很多,可他在求州城裡還是有宅子的,另有很多的財產,如果不是想拿回自家被搶的財物,他乾嗎要湊趣郝威峰這類粗人,在他這類財主的眼裡,鎮西就是個專養惡漢的處所,冇一個是好人,官府裡的捕頭也不例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