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六十一章 案子的真相[第2頁/共3頁]
那路過的當官的,把這案子給破了,從床底下找到了一個大罈子,內裡裝的便是新郎的屍身,這個案子今後便被以為是典範,很多書裡都有記錄。
楊澤笑道:“稍安勿躁,且聽本官為你們解釋,等馮家的人打死了你們的女兒,你們再把馮家的人都給打死了,這不就得了。這不就報仇了麼,你們死了一個女兒,可馮家卻死了百口啊,這事兒你們占便宜了!”
馮家的歸正也不慢,立時曉得明天這事兒有傷害,忙道:“小人是被告,小人不告了,不告了,這就回家辦喪事去!”他連越級上告的話都冇敢說,深怕楊澤扣下他們,不讓他們走。
他衝上麵道:“那好吧,民不舉,官不究,你們既然不想告了,那你們便歸去吧,今後好好過日子,來人啊,給馮家人十貫錢,讓他們好好安葬了死者吧!”一拍驚堂木,退堂走了。
差役們一起齊聲大喝,把李老夫嚇得又跪下了,他貌似委曲隧道:“大老爺說話太冇事理,那這案子我們不告了,還不成麼……”
譚註釋笑道:“這個輕易,那我便去了!”換了身衣服,從後門出了衙門,繞了個圈子,這纔跟上馮家和李家的人。
楊澤嗯了聲,道:“好吧,那麼本官準了,你們打死你們的兒媳婦兒吧,馮李氏就在堂上,你們這便脫手吧,但不得用兵器,隻能用拳腳!”
楊澤在二堂裡坐著,叫人又拿來那張狀子。看了好久,這才閉目養神,他在內心想著,這是個甚麼樣的案子,想了好久。俄然,在影象的深處,他想起來一個非常長遠,但又非常聞名的案子!
楊澤微微點了點頭,代蘇傑,莊主,不知這位莊主是誰的人。
付丙榮承諾一聲,笑道:“如果長公主教唆的,往她家後院扔屍身,怕是不太輕易。”笑著出門去了。
可在新婚以後,早上開門時,阿誰年青人也就是新郎卻披頭披髮地跑了出來,跑得緩慢,誰也攔不住,一向跑到河邊,跳了下去,家人都很吃驚,下河去救卻冇有救上來,三天以後纔在河的下流找到了屍身,但屍身被水泡得浮腫,已然認不出本來臉孔了。
扮演李家老佳耦的兩人急了,叫道:“大老爺不公,馮家的兒子死了,關我李家的女兒何事,為甚麼要打殺了她?這不公。這不公,我們要上告,我們要告禦狀!”
話音一落,合座靜悄悄,不管是來打官司的人,還是那些差役,都不敢信賴本身的耳朵,縣太爺說甚麼?要馮家的人打死李家的人?這案子……不成以如許判啊,這實在是太荒誕了!
他看過的一本小說內裡。曾經記錄過這麼一個案子,簡樸地來講,就是有一個年青人看上了一個標緻的少女,便求家人去提親,可那少女並不肯意,但少女的家人妄圖財禮。又請一個四周遊方的方士,實在就是算命的,算了一下生辰八字,成果說很合適,便承諾了求親。這少女很恨阿誰算命的,可卻冇有體例,婚姻大事隻能由父母決定嘛,她隻好嫁了疇昔。
冇等他說完,楊澤嘲笑一聲,道:“你又不是被告,你是被告!”
李老夫啊了一聲,這纔想起,來萬年縣之前說好的,他是被告,被告是中間的火伴,冒充馮家的人!
長公主派人做的這個套兒,彆人不知,這幾個當事人能不曉得麼,他們驚駭地看著楊澤,等著楊澤問話。